互联网撰稿人罗永忠被判处三年徒刑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7号将互联网撰稿人罗永忠判处3年徒刑;罗永忠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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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19号的新闻稿说,罗永忠被以“煽动颠覆罪”判刑,是因为他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八篇文章,其中包括:批评江泽民“三个代表”理论的“终于看清了‘三个代表’的危害”、对一国两制方针表示怀疑的“一国两制何时休”、以及题为“打倒中国共产党”的文章。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批评中国政府对异议人士“以言治罪”,并呼吁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峰会的各国领导人关注罗永忠案件。

“中国人权”主席刘青表示,罗永忠的基本人权遭到压制:(录音)

这位人权活跃人士从哲学的高度,指出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是中国政府“权力异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录音)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理事王德耀表示,压制言论自由是当局缺乏自信的表现;他说,(录音)

在谈到罗永忠所批评的“三个代表”理论的时候,王德耀说,“三个代表”这个提法本身不能说有什么问题,但是在缺乏民主的情况下,这个理论难以实行:(录音)

据中国人权的网页和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新闻稿介绍,35岁的罗永忠右腿残疾、父母双亡,被捕前是“个体食杂店老板”。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