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被国外夫妇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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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为了缓解政府孤儿院的拥挤情况,中国政府鼓励中国及外国的夫妇领养中国的孤儿以及被遗弃的儿童。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爱茗的采访报道。VOICE:中国自1992年生效的关于领养方面的法律,在上个月召开的人大会议中得到了修改,使领养儿童的手续更为简便。修改后的规定允许按照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拥有孩子的夫妇再领养别的儿童。据半官方的新闻媒体报道,从1992年到1998年,大约有70万儿童被国内的人领养,有20万儿童被外国人领养。美国西雅图的“新希望儿童与家庭服务中心”是一家提供领养儿童服务的机构。该中心的陈莱棣女士向本台记者说道,大多数要求领养中国儿童的美国人都对中国文化有特殊兴趣。同时他们又是非常有爱心的。ACT1陈女士还介绍了要求领养中国儿童的领养人的条件。ACT2陈莱棣说,通过他们的服务领养的中国儿童中,绝大多数都是女童。此外也有残疾儿童被领养到美国。ACT3那么,中国的儿童被领养到美国以后,他们的情况如何,领养人又是否满意呢?陈女士回答说,ACT4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爱茗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