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资委表示,批准国有企业破产的政策将在四年后停止,以后对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将实施"依法破产"。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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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西广安大略大学经济学教授徐滇庆解释说,容许国有企业破产变成一种政策性优惠是非常典型的中国特色。(录音)
中国国资委要求各级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抓紧做好2003年国有企业破产的工作。根据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破产工作计划,将新增600亿人民币的破产核消规模,重点安排军工、煤炭和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的破产。徐教授解释说,企业破产是需要成本的,在中国,国有企业破产成本由政府承担。(录音)
按照政策,中国国资委的破产资金不会安排到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徐教授指出,目前在中国,最反对国有企业破产的是银行,因为银行担心这些企业的债务无法收回,变成银行的坏帐。他认为,四年时间解决历史遗留的中国国企破产问题,有相当的难度。(录音)
英国利兹大学东亚研究所经济学教授骆奇则表示,经营不善的国企和地方政府,则希望能够使企业破产,以减轻财政负担,并从国家财政获得补贴。(录音)
资料显示,1994年以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企业破产项目3307个,核消资产2149元人民币,涉及职工600百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300亿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