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订立"动物福利"法

北京市将为"动物福利"立法,虐待动物者最可高罚一万元人民币。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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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动物福利"的法规草案拟定完毕,草案规定虐待、伤害或遗弃动物、未按人道方式宰杀动物、未对受伤或患病动物给予必要治疗等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开始征求市民意见。该条例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增加了动物福利的章节。北京市将有关动物福利的内容写入动物卫生法规,这在中国大陆还是第一次。总部设在美国的《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驻中国代表葛瑞女士说,北京的这一立法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将是中国动物的一个福音,(录音)

《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草案对动物的生活、运输、医疗、屠宰四方面的都作出了维护动物福利的规定。例如,任何人不得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他人饲养的动物;在运输中,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并避免动物遭受惊吓、痛苦或伤害;因控制动物疫情或其它需要必须宰杀的,应使用会造成最少痛苦的人道方式进行。动物被宰杀时必须隔离,不得让其它动物看到。

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中国国际环境保护基金会》负责人何平表示,两年前,清华大学曾经出现学生用硫酸伤害黑熊的事件,他认为在中国,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仍然有待加强,(录音)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驻中国代表葛瑞女士说,中国在屠宰方面还诸多问题,比如几年前就出现"灌水猪"等问题,(录音)

《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草案还规定,高中以下学校不得进行足以使动物受伤或死亡的教学或实验。并禁止以赌博、娱乐、营业、宣传或其它不当目的,进行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间的搏斗。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