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省会西安市规定,对攀爬高大建筑或公共设施,扬言自杀者,可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等惩罚。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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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在西安市试图自杀,尤其是试图从高大建筑或者是公共设施上跳下,可能会入狱十五天,或者被罚款二百元。美联社报道星期二发自北京的报道说,西安市公安局最近发出通知,希望这个新的惩罚措施能够减少,试图自杀的人数。西安公安局的通知规定,攀爬供电、通信、水塔等公共设施及其他民用高大建筑物,扬言自杀或以此要挟他人的行为,妨碍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加以惩处。西安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解释说,这个新的惩罚措施也是当局被迫实施的,因为近年来以要挟自杀为手段,试图解决纠纷的事件非常多。(录音)
西安大康心理保健院的专家李女士,对公安局的这个措施表示遗憾,她认为这种强制手段无法解决目前自杀率上升的问题。(录音)
西安公安局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官则强调,当地自杀和试图自杀的人太多,给执法当局造成的困扰很大,当局的有关措施,是希望能够阻吓那些动辄以自杀进行威胁的人。(录音)
大康心理保健院的李女士承认,确实存在一些以扬言自杀作为工具,以达到为自己谋利的目的的人。(录音)
中国的自杀率近年逐渐上升,成为中国的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李女士说,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变化速度加快,而许多人心理适应能力跟不上所导致。(录音)
心理治疗专家李女士认为,还是应该通过心理干预,加强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来解决自杀的问题,加重处罚对许多试图自杀的人是没有帮助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