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贩卖婴儿案件,并已经拘捕了最少九十五名犯罪嫌疑人。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请听报道录音
这个特大贩婴案件是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在五月份夜间设卡盘查车辆时发现的。警方当场抓获了两名设案人员,解救了一名被贩卖的婴儿。新华社的报道说,随后警方经过调查,破获了整个贩婴集团。目前初步查明,这个贩婴集团至少贩卖了七十六名婴幼儿。
呼和浩特市政府的一名官员张先生向本台记者证实,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录音)
报道透露,这个贩婴集团的首领是呼和浩特市郊区居民任素彦。警方在任素彦的笔记本中,查到了被贩卖婴儿的许多记录,包括年龄、性别、数量、流入地址和联系人姓名、电话等资料。目前被警方拘捕的涉案嫌疑人共有九十五儿。
本台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值班警官不愿意透露案件详情,
(录音)
报道说,这个团伙所贩卖的婴儿中,有四十六名是来自呼和浩特市周边的私人诊所和医院,婴儿被卖到周围四个省份。呼市一个私人诊所的护士表示,没听说过类似的事件,
(录音)
呼和浩特市政府的官员张先生解释说,这些婴儿并不是医院出卖的,医院和诊所只是成交的场所,最小的婴儿出生只有两个小时就被卖掉了。
(录音)
中国以前曾经发生过多起医护人员参与贩卖婴儿的事件。1997年,河南省南乐县梁村乡卫生院大夫闫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接生、中转、出卖等环节将8名男女婴儿分别以1.8万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后被查处。2003年被破获的广西玉林集团贩婴案,被拐卖婴儿147名,人贩子从医院接生人员、介绍人手中以5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婴儿,然后转卖。
呼和浩特最近破获的特大贩婴案,据说引起了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重视,并成立了专门调查机构协调各省的查案工作。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