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一家法庭判处海盗死刑

MC: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对一起涉及38名被告的特大海上抢劫货轮案作出判决,判处13名肇事者死刑。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就此所作的采访报道。VOICE:该货轮抢劫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犯罪手法最残酷的一状案件。据广东省汕尾市法庭查明,汕尾人翁泗亮、朱友胜、黄大铭和印度尼西亚籍人索尼等人,于1998年11月15号,身着武警制服,在中国南海海域强行截扣正常航行的香港惠博轮船公司的“长胜号”货轮。他们持截货船后,将船上的23名船员捆绑压入船舱,对船上物品进行搜掠,其后又残忍地将23名船员全部杀害,然后还将受害者的尸体扔到大海里。上述十三名被告的罪名包括,谋杀、抢劫、非法携带枪支、弹药、以及毒品。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海事管理局”的一位官员表示,该案件是1998年间最残忍的海盗案件之一。汕尾市中级法院还判处一人终身监禁。另外24人以劫持罪被判处不同刑期。“国际海事管理局”主任姆坤班对本台记者表示,中国司法部门对这些罪犯的惩处,是一件大好事。他说:ACT1:根据“国际海事管理局”的信息,全世界大约三分之一的海盗事件发生在亚洲一带。1998年的海盗事件从1997年的247起降至180起,死亡人数共67人。姆坤班先生就海盗活动描述说,这些人大多是无人性的恶棍:ACT2: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