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中国云南怒江的三名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星期四被处以死刑。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爱茗的采访报道。VOICE: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五报道,根据云南省高级法院的消息,被处死刑的三名罪犯余凤英,王秀英,胡加麻分别是客运站职工,无业人员和农民。他们在1993至1998年间,伙同另外20多名同案犯,以外出打工,做生意和旅游做诱饵,拐带了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57名各族青年妇女,将她们贩卖到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等省农村,强迫她们为人之妻。旅居美国的社会学博士刘晓竹先生在谈到中国拐卖妇女现象的原因时说,ACT1《新华社》的报道还说,鉴于该三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怒江州中级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他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人对判决提出上诉,但被云南高级法院驳回。对此,刘晓竹先生认为,ACT2旅居美国的法律专业人士虞平先生则认为,只是对贩卖人口的犯罪分子予以制裁是不够的。ACT3刘晓竹先生表示,由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制不完善等原因,拐卖妇女的现象不能在短期内消除。ACT4虞平先生则表示,在整个社会开展普法教育,道德教育是杜绝拐卖妇女现象的一个重要方面。ACT5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爱茗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