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一分钟 - "中共高干的贪污腐败" (一)

TEXT:中共高级干部的贪污腐败在建国之初就已经出现,改革开放以来,则愈演愈烈。1951年11月和12月,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中共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张子善由于贪污盗用公款罪被逮捕。次年2月,刘青山、张子善在河北省保定市被判死刑,并被处决。1995年3月,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由于贪污罪事发,畏罪自杀。1998年7月,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由于贪污渎职罪被判刑16年。1999年8月,前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由于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1999年12月,前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由于受贿罪被判刑10年。2000年2月,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由于贪污受贿罪,被判死刑,并在3月被处决。2000年7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成克杰由于贪污受贿罪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