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中国干部制度中“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正在出现改变。中共中央组织部今年在深圳等地试行《处级科级干部引咎辞职和投票表决制度》。有的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一种进步。但也有观点认为,这只不过是打打补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干部制度改革。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的采访报道:TEXT:中国的干部制度一向都是终身制,即所谓“干部不出事,肯定不下台”。但是,从深圳龙岗区试行的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制度来看,终身制已被打破,不称职的领导要下台。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深圳试行的这一规定列举了应当引咎辞职的十种情况,主要包括:所在单位连续两年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干部考核中民主测评结果不称职票超过百分之三十;另外还包括盲目决策或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贪图私利等等。 美国西田纳西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陈伟星认为,这一做法是中国干部制度的一大进步:ACT1:陈伟星不过,陈伟星同时还提到他对这种制度的一些担心:ACT2:陈伟星美国多维新闻社总裁,时事评论人士何频提到,引咎辞职在中国并不是新鲜事。他说,前几年,现任中宣部部长的丁关根任职铁道部长时,先后发生了几起恶性事故。随后,丁关根辞去了铁道部长职务。在何频看来,引咎辞职制度并不是对干部的一种制约,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干部制度改革:ACT3:何频何频认为,建立对干部的制约是中国干部体制最急需的改革。中共中央组织部长曾庆红上任后,已经实行一系列的干部制度改革。但是,何频说那都是在中国现有体制上打打补丁而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那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呢?何频认为:ACT4:何频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