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地高官配偶及子女经商“五不准”

MC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近日发出通知,具体规定省、地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任职或管辖地区从事五个方面的商业活动。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VOICE中纪委在近日发出的通知中规定:省、地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管辖的地区(1)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2)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3)不准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的管辖地区代理诉讼;(4)不准从事经营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5)不准从事其它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中纪委的新规定能否奏效?美国马州塞勒姆州立学院政治学系主任赖坚理博士说:ACT1“我认为这些规定不仅在遏制中国的腐败问题上起一定的作用,而且也有赢取民心的可能。”赖坚理博士认为,规定应该适用各级官员,而且必须切实执行。如果只是宣传,中国的腐败问题将会更糟糕,百姓将会更加不信任政府。赖坚理博士同时指出,这些规定虽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中国的官员腐败,但不可能完全解决问题, 因为中国的腐败蔓延太广太深,腐败不仅仅只发生在省、地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子女身上。旅居德国的中国学者齐默博士认为,中纪委的反腐新规定很难奏效:ACT2中国从一九八二年开始打击经济犯罪。禁止高干子女经商,中共中央早在一九八九年七月下旬就曾明文规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中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举办的“二十一纪中国反腐败战略研讨会”将中国目前的腐败问题定义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对党和政府构成严重的政治挑战”。美国纽约中华战略研究所负责人郭岩华先生针对中纪委的反腐新规定谈了他的看法: ACT3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在日前举办的“二十一纪中国反腐败战略研讨会”上总结中国目前官员腐败的三大特点:(1)从腐败的主体上看,县处级干部比重超过百分之九十, 省级干部不足百分之一, 地厅级干部也不高。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地方干部权力过大, 运用权力的任意性太大;(2)官员被查处的概率太低;(3) 查处后的官员被判刑的比率更低。齐默博士认为,中国目前解决腐败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ACT4对此,郭岩华表示:ACT5赖坚理博士认为,腐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之中,治理腐败只能将其减少到可控制的最少程度。中国目前腐败问题严重和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变,融入国际社会和法制建设落后经济改革密不可分。对于中国政府从今年开始在省部级现任领导干部中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齐默表示,如果没有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配合,财产报告制度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