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一分钟 -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

TEXT: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原籍中国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九五五年,李洪志随父母移居吉林省长春市。七十年代初期,李洪志参加工作,先后在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及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担任一般工作人员。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出现气功热。一九九一年,李洪志停薪留职离开工作单位,专门从事气功活动。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到北京传授法轮功。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李洪志通过办讲习班直接向将近两万人传授了法轮功。一九九四年底,李洪志出版[转法轮]一书。九十年代中期,李洪志移居美国。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号,法轮功练习者到中南海举行静坐请愿示威。此后,李洪志不再公开露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号,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同年七月二十九号,中国公安部发出通缉令,通缉李洪志。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号,为了纪念李洪志八年前第一次传授法轮功,法轮功组织定是日为世界法轮大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