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湖南农村一妇女,不久前因溺杀刚出生的孙女,被判刑六年。这是中国社会重男轻女观念,导致的又一起家庭悲剧。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饶怡明的采访报道。VOICE:湖南新晃县法院七月二十五号以蓄意杀人的罪名将当地妇女杨冬梅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法新社星期四报道说,这件案子起因于,杨冬梅的媳妇陈美媛(译音)不久前产下一女婴,由于杨冬美已经有一个孙女,在求孙子心切的情形下,竟起杀意。在孙女出生的第二天,杨冬梅趁媳妇熟睡,将婴儿放在木澡盆内,予以溺毙。事后,杨冬梅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告知陈美媛,作为媳妇的陈美媛决定帮助掩瞒。东窗事发后,杨冬梅试图将责任推卸给陈美媛。法院最后,也将陈美媛以共犯的罪名起诉,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美国纽约的开业律师项小吉表示,谋杀罪与过失杀人不同,在量刑上谋杀罪应该受到较重刑罚。他认为杨冬梅被判六年,属于从轻发落:ACT1曾经担任中国一家儿童读物编辑的朱红女士认为,这个悲剧的发生,是因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导致的。ACT2就项小吉律师看来,陈美媛并没有参与杀害女儿,但被判处一年徒刑,似乎有不公之嫌:ACT3人民网日前报道了另外一起发生在福建的杀婴案。龙岩市连城县的揭姓妇女和黄姓媳妇两人联手将新生女婴闷死,各被判处五年徒刑。中国实行一胎化政策已经二十多年了,但人们无法得知究竟有多少女婴生下来,就被杀害。目前中国男性和女性的比例分别是一百一十七比一百,而世界的男女比例则是一百零六比一百。中国政府曾经将男女失衡现象归咎于超音波技术,理由是许多人在知道怀了女婴后,就进行堕胎。另外,中国不少社会学者也承认,由于中国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一时间还无法扭转歧视女婴的现象。项小吉表示,从人权的角度而言,中国政府应该以奖励而非制定政策,来解决中国的人口问题。ACT4中国天津的南开大学日前召开一项名为‘历史上的中国人口行为’的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讨论了古代溺婴和收养的问题,学者认为,宋代福建地区,出现溺婴现象,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而进行的生育控制的办法。项小吉律师说,传统不将婴儿当成生命个体对待的观念,在现代法制社会站不住脚。他说,杀人偿命,只要是婴儿生下了是活的,它立即具有生存权,杀婴与杀人应该受到同样的惩罚。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饶怡明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