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火责任人被宣判MC:造成309人死亡、震惊中外的洛阳大火案22号已经宣判。23人被判刑,刑期从3年到13年不等。有报道说,一些受害者家属认为这一判决太宽大,但是有法律专家持不同看法。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的采访报道。 TEXT:去年圣诞节夜晚发生的悲剧在洛阳人心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痕迹。数百名在 东都商厦扰迪斯科舞厅欢乐起舞的年轻人被卷入一场意外的大火。在逃生无门的情况下,309人被浓烟熏死。这星期三,造成这一恶性事故的23名责任人被法庭宣判。被判最长刑期13年的是电焊工王成太。他在电焊时,意外引起着火,试图扑灭但没做到后,竟在不报警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现场,直接造成这场大火。另外被判刑的还有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当地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据法新社22号报道,这一判决宣布后,马上遭到受害者家属的谴责。他们认为判得过轻,至少应该处死几个人。有一些受害者家属准备到北京去告状。那么,对事故责任人的判决到底公不公平,受害者家属的要求合不合理呢?现在在美国开业,对中国法律制度非常熟悉的叶宁律师认为,受害者家属的要求不合理:ACT1:叶宁另一位旅居美国的法律专家虞平责表示,不管合不合理,受害者家属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表达他们的不满。ACT2:虞平此外叶宁还表示,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公司和单位应该还要担负民事责任,也就是要对受害者家属提供赔偿。不过,他感到,除了通过司法惩罚来对这一重大灾难进行弥补外,最重要的是要提高人们尊重生命的意识:ACT2:叶宁造成洛阳大火的原因不仅仅是王成太的失职。起火的 东都商厦扰在出事三年前就已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但是由于歌舞厅老板与公安部门有关系,于是非法营业。起火后,歌舞厅的紧急通道被堵上,使得受困的人们无法逃生。所以,腐败和失职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最近中国政府提出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也就是说,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最高至省级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虞平很赞成这种做法:ACT3:虞平前不久,陕西和江西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省级领导都受到处分或撤职的处理。虞平认为,这次洛阳大火也应该波及到河南省某些领导的官位。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申华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