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颁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新规定} &> <& /mandarin/ui/ssi/navbar.mas &> 中国颁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新规定
MC:在中国,不称职或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今后将禁止调往外地继续为官。这是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日前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的主要内容。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就此所做的采访报道。TEXT: 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共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应进行交流和不应进行交流的情况有详细说明。其中,需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者,或者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者,以及需要回避,不得在原籍任职者应该进行干部交流;不应该进行干部交流的情况是:县处级年龄超过50岁,地厅级超过55岁者;因健康因素影响正常工作者;经考核考察不称职者;因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者。其中,最引起外界关注的是最后两条:不称职和违法违纪者不能再调往外地继续为官。来自大陆的法学专家,现在加州大学任访问学者的于浩成认为,这一措施有其积极意义:ACT1: YU HAOCHENG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付主任,现在台湾淡江大学任教的阮明认为,这种干部交流制度中的有些措施已经实施将近十年,这次只是把过去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总结起来规范化罢了。在谈到中央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推出这一措施时,阮明说:ACT2: RUAN MING于浩成则从另一个角度谈到中共这一举措的动因:ACT3: YU HAOCHENG那么,为什么中共的这一人事制度改革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应该怎么去做呢?阮明认为:ACT4; RUAN MING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