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选举是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决定美国的内外政策,有着深远影响。
美国国会每两年一届,州长任期不等,有的两年,有的四年。国会选举每两年举行一次,其中一次与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一起举行,另一次则在两次总统大选之间举行。因此,在总统大选之间举行的国会和州长选举,就称为中期选举。
1787年,制宪会议在费城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此后,又附加了26条宪法修正案。宪法规定,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
目前,众议员按照美国50个州人口比例选出,大约50万人选举一名。美国全国总人口大约为两亿七千万,因此,众议员人数是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届满全部改选。
1913年,美国第17条宪法修正案生效,修正案规定,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目前,参议员每州选两名。50个州为100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但是,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不进行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选举。
2002年11月,美国举行中期选举,选举435名众议员,34名参议员和36名州长。
在这次中期选举中当选的全部众议员,参议员,加上留任的参议员,将在2003年1月组成美国第108届国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