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中国农民收入比以前增加,但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却严重滞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准备在全国推行一种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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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将首先在山东省的东营市展开。新华社报道说,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东营市政府将投入七千万元人民币,建立一种农民医疗保险基金,使得该市一百二十万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东营市政府的刘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介绍,这种农民医疗保险基金是非盈利性质的公益基金。(录音)

在这个制度下,每个农村居民每年都可以免费检查身体一次。而这个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承担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医疗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保险基金负担其中一半,五千元以上基金负担百分之七十,一万元以上的,保险基金则要负担百分之九十。

另外,东营市也将设立或者改建农村诊所三十三个,每个都拥有救护车等基本医疗设备,并建立两百个卫生站,平均每五千个农村居民拥有一个卫生站。

中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之后,以前建立的农村三级卫生制度基本瓦解。广州中山大学的戈教授介绍说,中国要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建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录音)

她介绍说,广东省的一些地区,九十年代开始就已经着手建立当地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如广东南海县和佛山地区,目前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农村居民比例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六十。

中共中央和中国国务院去年十二月十九号发出文件,要求全国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文件提出,到二零一零年,中国农村医疗保险要覆盖至少百分之六十的农村居民。文件说,农村医疗制度应该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出钱,但不许强迫农村加入,必须以自愿加入为原则,而每个农村居民每年所缴费用不得超过十元。

广东省肇庆的广宁县,两年前开始试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宁县的一位张医生表示,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可以持医疗本到县镇医院看病。(录音)

然而,广宁县的试点并不成功。广宁县的办法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可以免除门诊费用,如果需要大型治疗,合作医疗可以提供五百元人民币的费用。但当地农民认为,小病不需要去看病,如果得了大病,动辄需要几千上万的医疗费,五百元也无济于事,所以广宁县的合作医疗实行以来,参加的农村居民人数逐渐减少。

中山大学的戈教授认为,相比之下,山东东营的模式对农民可能有更大的吸引力。她指出,政府也需要对农村基层的医务人员实行基本的培训和考核,把农村私人诊所纳入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