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颁布反洗钱规定

中国中央银行颁布一系列反洗钱规定,以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的活动。这些规定于3月1号实施。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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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四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学教授许滇庆教授对此评价说,(录音)

许滇庆教授说,由于香港、澳门和中国内地的金融体系是分开的,人民银行的管理办法只能管理内地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不过,控制人民币大额交易的流出也会间接对港澳地区的外资银行机构产生影响,从而对打击贪污和走私产生作用。

法新社相关报道称,由于现金交易是中国境内的主要支付手段,中国对洗钱的监管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困难。

根据人民银行的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经过分析人民币支付交易,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告其上级单位。许滇庆教授指出,9.11后,各国都加强了对金融的安全监管,有些办法会影响到储户信息的保密,但为保护公众利益,防止恐怖组织活动,这些措施还是必要的。

美国奥克拉荷马市大学金融系教授邵剑平说黑社会和恐怖组织的洗钱并不是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中国的资本外逃主要是个人和企业通过各种看似合法的途径将资产转往海外。他举例说,(录音)

据中国官方统计,中国每年资本外逃达到200亿美元。邵剑平指出了中国打击资本外逃面临的两大困难。(录音)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审慎识别可疑交易,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