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中国突飞猛进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变革,中国的公民权利也随之不断扩大。本台记者吴晶制作了共八集的系列节目“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
互联网在中国发展迅猛,中国每10个人里就有1人是网民,全球每10个上网用户中至少有一个在中国。“上网”早已不再是少数人的时髦,而成为一亿三千万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在喧嚣的城市和偏远的小镇,在一天的任何时刻、每一分钟,都有网民正紧盯电脑屏幕、全身心地投入网络世界。互联网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技术所到之处,每个领域都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包括中国的社会变化进程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长。我们这次系列节目就以“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为主题,谈谈互联网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和贡献。

“ 网络媒体的发展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你在那个地方点点鼠标,马上在世界上凡有网址的地方你都可以查到。这些在传统媒体和报刊上是绝对没有办法做到的。
这是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赵振宇教授:
“ (赵振宇继续) 空间随着传播的加快它变小了。几秒钟,甚至相当于没有时间的概念,马上就知道对方或是什么地方发布了一个信息。你只要一上网找到网址,马上就可以对话、可以交流。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地球村”。
如果说有上帝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上帝送给中国人民的一个最好礼物
中国已经切切实实地置身于互联网时代。不仅网民人数多,而且上网时间长、网上活动多样化。调查显示,全国一亿多网民的62%每周上网时间超过10小时,每人每天平均将近3小时。网络活动从阅读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到网上求知、求职、经商、咨询、娱乐、聊天等。在福建的一个杂志社作编辑的网友说:
“ 很多东西都是从网上能够。。。网上你可以看电视看电影、可以聊天可以听歌,可以写文章,可以发表东西,在我们生活中用处非常广泛。你订机票、看地图等,许多东西都非从网上获知。”
山东威海市消费者协会网站负责人王小宁说:
“ 获取信息和交流思想、传输文件呀、网上聊天呀,邮件呀,上网查一些信息。。。我现在养成一个习惯,想要什么东西先到网上看一看,很多信息都是从网上查来的。”
网络渗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他们的生存方式。许多网民觉得上网已经成为必须,离了它生活便会索然无味,甚至不能想象没有互联网的日子会是什么样:
“ 无聊、寂寞。。。如果没有互联网生活就失去了味道,如果没有互联网那简直是一片空白。。。”
这是福建消费品质量管理杂志社的编辑: “ (继续) 我每天都上网。我走火入魔了,一天可能12小时都在网上。”
互联网特别成为青年群体获得信息的重要媒介。山东威海的王小宁说:
“ 网络作为接触外界的一种方式大家都比较习惯了。特别是年轻人什么事情都喜欢上网去做。无论是玩呀娱乐呀还是查一些资料,都喜欢在网上。”
网民们上网各取所需,但是获取信息、了解周边乃至世界大事则是许多网民的共同需要。一个网民哪怕他身居偏远的山区或边角小镇,只要面对电脑屏幕、手指轻轻一动,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千万条信息扑面而来。“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这句古语,不再是夸张的修辞。山东大学法学副教授谢维雁说:
“ 网络使知识和信息扩大。就是信息量突然大大增加。自从开始上网之后,我就感觉很多杂志上的文章等等实际上在网上多数都可以查到。”
其实你就是希望把咨询拥有在你自己手里,然后你认为市民配有什么资料你才告诉他。根本就是很落后的概念,而且也违反公众知情权的基本人权
福建的一位生意人开先生说:
“ 互联网肯定方便,信息量比较多,再一个就是搜索信息比较快。主要就是快,而且准确性比较高。我需要什么信息输进去以后马上就可以出来。像报纸之类的可能还要去找好几份报纸,比较麻烦一点。”
信息多、发送快、传递广。互联网推动信息的流通,同时也催化中国的社会变革,特别是在公民知情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公民维权、媒体开放和法制改革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而首先和最根本的就是推进中国公民的知情权。香港记者协会前任主席麦燕庭说:
“ 互联网确实对咨询的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互联网的存在可以把新闻自由、知情权推到一个很大的程度。”
公民知情权就是公民对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发生的与普通公民的权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这是联合国公约确认的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也是公民实现思想言论自由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山东青岛律师李建强说:

“ 从法理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角度来讲,老百姓有知情权。当局也反复强调,重大事情应该让人民知道。”
然而,政府与公民的信息共享却一直是中国社会的最薄弱环节之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中国古代帝王统治的思想仍然植根于不少政府官员的头脑中,由他们掌握的部门视公共信息为己有。香港记者麦燕庭批评说:
“ 其实你就是希望把咨询拥有在你自己手里,然后你认为市民配有什么资料你才告诉他。根本就是很落后的概念,而且也违反公众知情权的基本人权。”
中国公民对社会知情的多少取决于政府想让你知道多少。政府把社会信息分为正面和负面,正面的要大力宣传,负面的则不准报道。比如中宣部下达文件提出29条不准报导的内容,包括农民上访、土地拆迁、官民冲突等。中宣部还向各地下达通知,要求各级报刊“不得擅自报道有关蓄意爆炸、暴动、示威及罢工事件”,而只可发新华社通稿。
像这些警察他们对外边的信息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但他们都了解不了,一般的老百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都是新闻封锁造成的
政府有选择地公布或者宣传一些信息、掩盖或者封锁另一些信息,导致公民知情权支离破碎。福建从事纺织品贸易的开先生说:
“ 国内宣传一些事件一般都是比较正面的,带有负面影响的那种东西他就不宣传。国外在这些方面可能比较自由一点,说到中国的一些事情,可能会有很多负面的报道出来。而国内他就可能不让你看。”
再比如,2005年底香港的《亚洲时报在线》选出当年中国政府封锁控制的12条重大社会新闻,其中包括广东汕尾警察开枪镇压村民的血案,广东太石村民罢官事件,民工王斌余讨薪不成杀人案等。中宣部的报道禁令使公民对这些重大事件无从知情。青岛律师李健强批评当局的信息封锁:
“ 这些事件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些东西在国外都是不能被隐瞒的,谁要是隐瞒这个政府可能就要下台了。但是中国政府还是采取坚决封锁和隐瞒的手法。从法理上讲这是完全讲不过去的。”
由于官方的信息操控,中国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支离破碎,而且混淆扭曲。据香港媒体报道,汕尾东洲村的流血镇压事件中有14名村民被警方打死。事件受到国际关注。然而本台记者林迪前往调查时却发现,许多离东洲村不远的汕尾地区民众却对事件或者浑然不知、或者事实颠倒: “ 在东洲成了全世界注意的焦点好多天之后,就在离事发地点约二十公里外的汕尾市区,和我谈过话的七八个人中,多数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个人反问:不是说农民绑架了当官的,还把他们杀了么?”
中国百姓对社会的知情更存在大片的空白。青岛律师李健强讲到他经历的一件事:
“ 有一次我在火车上跟一个警察一块聊天。那个警察是高级警校的,他是研究生刚毕业。他就完全不了解不知道现在的国际国内局势。我们从北京一直聊到青岛,聊完以后他说我回去以后就要辞职了。像这些警察他们对外边的信息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但他们都了解不了,一般的老百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都是新闻封锁造成的。”
高级警校的毕业研究生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国民整体的社会知情度。信息的闭塞经常导致中国的国内消息国外传,南方北方互不通,山东不闻山西事,湖南不解湖北情。伸张公民知情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
完整的公民知情权必须包括对历史的知情。不管是外国的侵略,还本国的枪杀,中国公民都有权知道历史的真相。但是他们的历史知情权也被长期剥夺。例如,六四天安门事件影响了其后近20年中国社会发展的轨道,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关键转折点。可是政府的严密信息封锁,却使北京以外的民众和中国青年一代对六四事件几乎完全不知情,民族的历史记忆出现严重空白。
广西一位大学生向我台索取六四光盘。他说,他和同学们10个有9个半都不了解六四。我最近从网上读到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的新一代从网上发现六四真相”。作者是一位名叫夏侯云的大学生。他说,校内局域网上有人发布记录六四实况的视频片,同学们迅速下载并且一传十、十传百。后来整个学校,还有外省市的大学生都在网上看到。夏同学从此开始不断在网络世界求知中国现代历史。网络瓦解着中国的信息垄断和信息封锁。
互联网传播社会信息方式多种多样,不仅提供阅读新闻,还促进广播、视频等声像信息的流通。就说自由亚洲电台的新闻报道吧。自由亚洲电台向中国民众报道发生在中国国内、与他们密切相关、但又不为他们所知的重大社会事件的信息。为了向中国听众提供准确、及时、客观的新闻报道,本台的记者们从获取新闻素材到核实消息来源,从事件的背景调查到跟踪事态的发展,从联系当事人到采访知情者,小到查寻某个人名地名,大到介绍重大历史事件,在新闻节目的采编和传送过程中,互联网的贡献无处不在。
除了广播形式,本台还设立了网站,节目上网,供不方便定时收听的网友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直接上网阅读或收听。如果您输入“六四”两个字,更会读到或听到本台一万个多条有关报道。中国公民不再闭塞,不再无知,借助互联网的帮助,渴望知情也有权知情的公民们,正在努力夺回属于自己的知情权。听众朋友,下面让我们用几句网友的话来结束这次节目:
“ 上了网以后,开辟了一个新的寻求、传递思想和信息的空间。”
“ 信息量突然就大大增加。”
“ 从互联网上下载的信息快、太快了。”
“ 互联网就是快捷,再一个信息来源也比较广泛。”
“ 如果说有上帝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上帝送给中国人民的一个最好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