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洲槍殺指揮者應有更高級官員


2005.12.19 00:00 ET

廣州官方媒體南方日報再次報道汕尾槍殺事件發生經過,但本臺事發當時的電話錄音表明,官方說法又有多處不符合事實。以下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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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洲村民跪在軍警面前要求認領親人的屍首。(圖片來源:大紀元網站。Dajiyuan.com)

廣州的官方媒體南方日報星期天又有汕尾政府回應槍殺事件的報道。記者引述汕尾官方發言人稱首犯罪嫌疑人:黃希俊、黃希讓、林漢儒三人已移交檢察機關。報道還重申村民向執法民警發動暴力襲擊在先。 然而,據本臺當晚與現場村民的電話訪問顯示,直到8點半,已有多人中彈流血送院,而村民仍是在準備還擊的階段,對話結束前清晰聽見連珠的槍彈聲。 “(村民現在還沒有舉動?)沒有。(他們會不會很害怕?)不怕,現在準備死給他了,準備死戰了。”

晚上9點多記者再致電現場時,村民說已有兩人死亡,官方仍沒有停火,對話背景仍有槍聲:“現在兩人死亡,搶救無效,三個在急救。(有沒有官員幹部在場?)汕尾市市委書記戎鐵文,劉金生,下令鎮壓的,還有王蒙徽,剛纔講話聽到他們三個的聲音。(現在知道有人死了他們還在開槍嗎?)對啊。他們不理了。”

約晚上十點,記者再致電村民時,特別問了還擊情況 :“(用了雷管沒有?)用了,用了幾個。(警察有沒有傷亡?)沒有,根本打不到他們,因爲他們有槍,老百姓攻不上。很遠啊,起碼有一兩百米。三百多米他們的槍都可以打過來。 ”

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引一位汕尾官員說槍殺當晚汕尾市市委書記戎鐵文在現場。當地官員還透露,按照中國處理突發情況的慣例,現場指揮官無權決定開槍,下達開槍命令的官員至少是一把手。這一內幕證實了村民當時對記者所說,當場負責指揮的是比官方聲稱抓捕了的副公安局長吳聲職位更高的官員。

南方日報星期天的報道中,官方還指代表黃希俊等人提出給予當地村民總數超過40億元的賠償,另外永久性給東洲坑村民發工資補貼每人每月400?500元,汕尾發電廠職工宿舍必須建在東洲坑村內等無理要求。一位知情人士看到此報道後十分不滿,告訴本臺,官方說謊。

他說:“ 村民要求電廠建好第一年賠償800萬,並且爲鎮裏修建下水道等工程; 第二年起每年賠償600萬。官方當時口頭答應,村民代表怕他們不認賬,要求白紙黑字籤文件,沒有官員肯籤。這是發生在槍擊事件3天前的。”

據本臺瞭解,村民要求要求電廠職工宿舍建在村內,是因爲該電廠煙囪比標準低超過50米,官方拒絕加建,爲確保電廠不會造成嚴重污染,村民才提議,電廠的人也應該住在村裏,共同承擔風險。

南方日報這次的報道,刻意採取了彷彿中立的官方答記者問形式。但內容與早前官方對事件說法口徑一致,而且沒有記者署名。本臺星期一致電南方日報新聞部,工作人員說沒有上頭指示,他們不能評論事件。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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