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导致艾滋病传播 谁应负责?

中国民间组织“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星期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报告指出,由于政府卫生部门缺乏有效预防措施,黑龙江等地出现因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毒及肝炎案例。该组织呼吁检察机关追究卫生部门的法律责任。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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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妇女从防治艾滋病教育标语牌前走过 法新社照片

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发现,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新疆,甘肃,宁夏,山西,陕西,河南,河北,湖北,安徽,江苏,山东,上海,云南,贵州,广东,浙江和江西共22个省市自治区都出现因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毒的病例。有的人还同时感染肝炎,有的配偶或孩子也被感染。该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先生呼吁中国司法机关根据传染病法和刑法渎职罪条款,追究卫生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录音)

这一民间组织的报告说,目前不知道,全国到底有多少人通过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毒及肝炎,也不知道多少这样的感染者已经死亡。北京另一个艾滋病患者救助组织“爱源信息中心”负责人胡佳先生最近曾披露河北邢台市90年代中期因非法采血导致艾滋病传播的情况。邢台发现多少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胡佳先生说:(录音)

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星期二同时向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国家艾滋病中心递交报告,呼吁卫生部门就不安全输血导致艾滋病毒传播的问题采取行动。万延海先生说:(录音)

据该研究所提供的资料,目前发现,河南省宁陵县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的有38人,包括10个儿童。现在,7个成人和2个儿童已经死亡。现存的一些感染者近日也联名写信给当地检察院,要求追究政府卫生部门的责任。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