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组委警告奥运会期间绝不允许示威


2007.11.16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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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组委安全保卫官员星期五对媒体表示,2008年奥运会期间,抗议示威活动绝对不允许。人权活动人士分析,届时中国会加紧打压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访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北京奥组委安全保卫部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星期五透露,奥运会召开期间,场馆内外禁止任何形式的示威活动,中国绝对不允许那些侵犯主权领土完整,鼓励分裂和恐怖主义的活动,此类活动会按照中国法律处理。这位官员透露,会有8万人参加奥运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恐怖活动是重点。在中国民间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先生看来,外界对中国通过举办奥运会改善人权状况的希望恐怕会落空:

“2008年奥运会,中国人和国际社会都非常关注。一方面不仅在于奥运会的竞技体育魅力,还在于奥运会是一个全球的盛事。人们对奥运会如此的关注,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体育范畴。人们把奥运会看成是一个全球大联欢,是全球普世价值观得以体现的一个很好的机会和平台,当然包括对人权的尊重、对环保的重视。也就是因为这样,北京在申办奥运会的时候,也提出要办人文奥运、绿色奥运。中国的普通民众很希望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中的一个同样的人权。但是,北京奥组委会对人们希望借助奥运来表达人权和自由的追求却严阵以待。”

刘飞跃先生担心,在明年奥运会期间,中国一些敏感人士可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

“据说他们划分了多少类人不能参与北京奥运,要重点防范、控制和打压。当然这里面包括象异议分子、藏独、台独、国际人权团体、访民。国际大赦记者在2008年要召开的时候已经发出这样一个信号:访民、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藏独、台独可能会被严格控制。很多朋友担心,2008年想到北京看奥运会可能根本去不了,会被软禁在家里。”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海外藏人团体,台独团体,法轮功以及中国民运团体反对北京奥运会的声浪也越来越高。旅居美国的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先生表示:

“北京奥运中心上礼拜发表了这样一个讲话,说除了法轮功以外,其他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团体都可以参与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项就奥林匹克宪章第五条、第六条,就已经违背了中国对奥林匹克的承诺,因为第五条规定任何国家和个人不应该有政治、宗教信仰以及宗族和性别的歧视。如果有这样的歧视,就不能举办奥林匹克运动。第六条说得非常清楚,而且第四条说奥林匹克运动倾向人权操作,如果北京在当时说:给我们北京一个机会,我们会给世界一个惊喜,那么,现在确实给了我们一个惊喜:奥林匹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违背了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如果你违背宪章,就不配参与奥林匹克运动,不配主办奥林匹克运动。”

法新社报道说,一些海外人权活动人士已经表示会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前往北京,以表达对西藏,台湾等问题的关注。张尔平先生说:

“我们从法律上看中国宪法第35条有一个规定,中国的公民享有集会、结社、表达新闻的自由。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宗教和信仰的自由。如果中国真的号称是依法治国的话,那它现在所作的这些规定既违背了它自己的宪法,又违背了国际奥林匹克宪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自己在做违法的事情。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除了纳粹德国、前苏联以外,没有其他的奥林匹克运动是违背奥林匹克宪章、把奥林匹克作为一个政治手段来迫害宗教人士、信仰人士、异议人士,包括法轮功学员。”

今年8月初,离北京召开奥运会正好还有一年的时候,海外民间组织“自由西藏学生运动”的几名成员前往北京,在长城上进行抗议示威,遭到短暂拘押。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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