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成重病保险业标准定义初稿

关心重大疾病保险的人们都知道,在中国由于没有一个对重大疾病的统一的定义,保险公司和客户经常发生纠纷。现在这一状况有可能得到改变。由中国保险业协会牵头进行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的制定工作取得进展,已经完成定义初稿。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华的采访报道。

据新华社报道,有关部门现在已经初步完成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陪经验初步选出了发生概率很高、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这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急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常见疾病。也就是说,今后凡是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要保这些疾病。接下来,这一定义的制定者们将征询行业外医学专家的意见,然后再最终确定下来。

对于这一标准定义的制定,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业务主任巫树凑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这对保险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录音)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代理人李鹏也认为这一重大疾病标准定义的确定对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录音)

最近,正是由于保险业没有对重大疾病的定义标准,发生了深圳六位投保人公开要求退出友邦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风波。原来,这些投保人购买保险后发现,他们买的友邦“守护神重大疾病保险”中关于癌症的诊断标准规定,“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证据。”而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除这两种方法之外,那就只能切片检查,而切片检查只有到癌症晚期才做。这就是人们抱怨时所说的重大疾病保险只是“保死不保活”。巫树凑认为,一旦有了行业标准定义后,这样的纠纷就会减少:(录音)

巫树凑还建议想买重大疾病保险的人们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一定要确定这个险种是你所需要的;另外他还建议一定要搞清楚保险公司的服务如何。服务质量差的公司难免给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自由亚洲电台申华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