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事件余波未了,包子商贩卫全峰等人以损害名誉权为由,状告北京电视台,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据报导,被法院以不符合名誉权案件的受理条件,驳回起诉。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北京「纸馅包子」事件中被指制造假新闻的北京电视台记者訾北佳虽然已被判刑一年,但事件并没有因此而划上休止号,事件中的商贩卫全峰等人,以损害名誉权为由将北京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物质精神损失。亲北京的香港文汇报星期四引述中通社消息说,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因不符合名誉权案件的受理条件,法院驳回了卫全峰等人的起诉。
本台记者星期四致电卫全峰等人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的张石磊,她向本台表示,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法院还没通知我们正式否决,因为这事情可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方面可能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到目前还没有正式通知,但应该到下星期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张石磊说可能部份记者消息较灵通,所以知道法院驳回起诉,她说,倘若起诉案被驳回,可能是当局顾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可能因为这案子也比较特殊,它不像我们一般的案子,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立案基本上是不成质疑的。这案子肯定存在一定复杂性,及影响比较重大,各大媒体也比较关注。至于当事人怎么去考虑,我们还需要和他进一步的沟通。”
前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昝爱宗星期三在六四天网刊文题为,无耻:"纸馅包子"案商贩起诉北京电视台被驳回的文章,内容提到,明明是北京电视台《透明度》节目《纸做的包子》伤害了他们,北京公安也传唤了他们,现在证明他们被北京电视台的訾北佳蒙骗了,受到了精神损害,为什么法院不支持他们索赔?很明显,新闻造假是记者訾北佳的职务行为,以及北京电视台审查不严,最终节目播出,造成了对卫全峰等四人的名誉侵权,可法院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昝爱宗星期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这事件主要的传播渠道就是北京电视台,而不是訾北佳本人,他只是一个节目制作者,要是当局驳回四个商贩的起诉,那就应该把訾北佳放出来,既然不受理人家的起诉,我认为对訾北佳的指控也是站不住脚的,背后肯定有一些政治势力在施加一些压力,不然法院也不会这样判,我想法院肯定也有苦衷。这种压力是来自哪里,始终没说出来,来自中南海还是来自北京市,北京市委呀,市政府呀,这说不清楚。”昝爱宗则对于北京电视台在事件发生后与訾北佳撇清关系表示不满:“不能说他是临时记者,如果是这样,纸包子也是临时节目了,北京电视台也是个临时机构;国家主席五年一换也是临时的。”
訾北佳没有当庭提出上诉请求,其辩护律师张浩说,訾北佳被刑拘时已引起多名法学人士的注意,有意见认为《刑法》中对訾的行为没有适合的条款。张浩表示会改天到看守所与訾面谈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有网民在网上说,当局对于訾北佳如此速决重判,有“法律政治化”的倾向,这与法治社会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