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学生车祸同时身亡赔偿却不同(一)
2006.01.28 00:00 ET
在中国的重庆市,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的3名少女同遭车祸丧生。然而,在赔偿方面对三个人的处理却大不相同。其中一名农村户口的少女的家人获得的赔偿,却不及她有城市户口的同学的一半。此事引发了争议,人们提出一个问题,在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呢?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重庆市江北区14岁的中学生何源在上学的途中,遇到同校的两个好朋友,3个人就上了同一辆三轮车,结伴去学校。当三轮车行驶到一段上坡路段时,一辆对面驶来的满载货物的卡车失控,发生侧翻,将三轮车压在下边,三个女孩全部身亡。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赔偿。三个女孩的家人先后与肇事司机的单位进行了协商。另外两家先后各自得到了20余万元的赔偿金,而何源的父母按规定得到的赔偿却只有5万多元。中国新闻媒体的报道说,这对夫妇得到的权威解释是,由于他们是在城里卖肉的农村户口持有者,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何源的父母是农村户口,赔偿的标准是2004年度重庆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其他孩子是城市居民,按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而两组都以20年计算,就产生了这样两个存在巨大差距的结果。对这两种赔偿结果,北京律师王新国评论说:(录音)
况且,王新国律师认为,虽然何源的父母是农村户口,但他们在城里打工,应当区别对待:(录音)
尽管肇事单位因为同情何源的父母,最后付给的赔偿金为9万元,但何源父母在悲伤之余,发出这样的质问:不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律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对待死亡?就此,北京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说,中国的法律不会荒唐到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正好与此相反,他说:(录音)
高律师表示,出现这样荒唐的事情,与中国的政治制度息息相关,他说,这类事情在全国相当普遍,却得不到纠正。
目前旅居美国的执业律师叶宁在接受本台采访时则首先介绍了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在事故赔偿方面的情况,他说,赔偿层面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录音) 叶宁律师接着进一步解释了这一区别:(录音)
不过,叶宁律师说,涉及到何源的赔偿案例,就要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好,听众朋友,在下周同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继续从法律等角度对何源赔偿事件进行探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