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日前向临沂法院起诉临沂公安局局长刘杰.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维权人士陈光诚目前被监禁在山东沂南县看守所,他委托律师李劲松向临沂市兰山区法院起诉临沂公安局局长刘杰.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刘杰雇佣人员在2005年9月6号下午限制原告行动自由,确认被告在2005年9月7号对原告进行口头恐吓为违法行为,起诉还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陈光诚的哥哥陈光福对本台记者说, 陈光诚在2005年9月7号遭到刘杰手下人的毒打,
“9月7号,看管光诚的那些人通知我说当时的镇党委郭书记让我去见光诚。他们就派了专车把我送到沂南县张庄镇一个叫维多利亚渡假村的宾馆里,我看见了光诚,在10 几分钟的时间里,在可以看见他的身体的部分都是有伤的。脖子、胳膊、手臂都是抓的,很清晰的。”
陈光福说,去年9月7号,临沂公安局局长刘杰将到北京进行请愿活动的陈光诚强行押回山东临沂,还恐吓陈的家人,
“刘杰讲,‘你不要看到光诚浑身是伤,是让他从北京回来的时候他不配合,所以我们采取了一点强制措施。所以他有伤,我们这样做是想挽救光诚涉嫌出卖国家情报罪,接受《华盛顿邮报》的采访一次就可以判5到10年的徒刑。接受了两次,刑罚就还要重。因为他也可能是被利用的,所以我们为了挽救他,就从北京把他弄回来’。”
陈光诚没有经过法律的专业培训,而仅依靠自学法律知识,来帮助许多村民、残疾人士维护权益,他因此被媒体称为”赤脚律师”.他因揭露当地计划生育官员强迫堕胎事件得罪了临沂的地方官员.今年8月24号, 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后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县法院的判决结果,要求发还重审。12月1号,沂南县法院宣布对陈光诚维持原判。 北京的维权律师莫少平对此表示,
“他上诉之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就是比如程序上有问题或者认为你有些事实没有核实清楚,都可以发回重审。至于发回重审之后核实清楚了,就按程序重新审理一遍,最后判了一个和原来一样的刑期,这是没什么奇怪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陈光诚的哥哥陈光福说,临沂的官员不仅恐吓陈的家人,还恐吓当地村民,
“村民被告知,不管官司输赢,光诚都是要死的。如果官府赢了,他死得就更快。老百姓被他们恐吓得都没有人敢出来给光诚作证。”
以上是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