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管人员执法犯法现象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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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恶意伤人,中国各地不断传出一些城管及保安人员执法犯法的种种事件。法律专家认为,中国需要建立有效机制监督城管人员的工作。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详细报道

星期二,中国媒体披露,广东东莞市的城管人员要求一位在电线干上违规贴广告的农民工脱衣服,并把他的头发剔光。无独有偶,北京媒体这星期也披露一起城管部门的保安队长率领下属对小商贩进行殴打,抢劫和收取保护费的事件。城管人员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北京的法律专家李劲松先生分析说:

“城管一开始是市政市容管理,原来在建设局下面,主要从事市场管理。这之后行政执法有些变革,综合执法把其他一些行政部门的处罚权都归到一个城管里面。所以工作程序上有时候就很难做到完善。城管里面比较复杂,一方面要做到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叫做城管,另外一些市城管工作人员之外聘用的一些协助叫协管人员,还有一些保安,保安和协管人员的人数比较多一点。他们在一线的时间多一些,出问题的概率就可能要高一些。”

中国各地都设有城管局,全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城市综合管理,对非法摆摊,违规张贴广告,擅自施工等行为有行政处罚权。深圳市城管局投诉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城管部门的职能:

“城管综合管理现在管得很多:乱摆摊,烧烤,黑诊所,无证的,黑网吧,这些都是以人为本市文明执法。全中国这些方面都做得好。是和群众的一个交流平台。有什么事情我们就及时通知到专业部门去处理。”

那么,中国为什么频频发生城管人员以及城管部门雇佣的保安人员执法犯法的案件?法律专家李劲松先生注意到,一些城管及保安人员有类似黑社会的行为:

“北京这两天也披露过城管聘请的保安队长敲诈勒索。客观上已经是一种黑势力性质的问题了。像这一类保安,最主要的原因也可以说是多他们客观上拥有的一种执法的权力缺乏细致,到位,有效的监督机制。城管在他的管区里面成了任意执法或者选择性执法的特权,心情好的时候可能谁都不管,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不顺眼的就很离谱地管。按理来说城管的制度是一种执法的制度,是他的义务不是权力更不是他的特权,但现在在很多地区出现的案例有很多案例把执法义务变成了执法权力。把执法权力变成自己的特权,一种霸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李劲松先生认为,中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约束城管人员:

“现在的监督主要是靠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不管是公安,检察院不可能天天跟着城管背后去监督。他们做的坏事和措施大部分是不可能知道的。最有效的监督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或者使人多面广的监督,河北他们伤害和管理对象的监督。因为他们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对城管的违法行为最有感受。”

记者提到,中国媒体上有关城管人员执法犯法的报道屡见不鲜,这样的监督是否有效?李劲松先生的观点是:

“客观上是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没有制度上的全面作用。有时候当事城管区域的事情出来了,可能是内部管理上更严格一点,但也不是长久的,真正的制度上的严格,而是一阵风。”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城管执法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他们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加上本身往往又有违法之处,所以对城管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逆来顺受,也助长了一些地方城管人员混乱执法的风气。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