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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了望》周刊发表文章批评中国基层部门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时有普遍的“体制性迟钝”,应急能力弱。一些干部漠视群众疾苦已成为“顽疾”。文章认为,这与中国现行干部考核任用、政绩评价体制有关。但有分析人士认为其中另有原因。下面是本台记者申铧的采访报道。
《了望》新闻周刊上的这篇文章说,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起因都很小-基层反应迟钝-事态升级爆发-基层无法控制-震惊高层-迅速处理-事态平息。这种现象说明有关基层党委政府对于“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执政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漠视群众疾苦已成为“顽疾”,这种状况十分危险。
文章举例说,引发大批群众聚集围观、酒店被烧的四川大竹县“117”事件,起初仅仅是一个宾馆女服务员不明死亡的刑事案件。在事件酝酿、升级长达10多天的时间内,有关部门反应迟钝,最终使“小火酿大灾”。
文章作者在分析原因时说,对社会矛盾的反应迟钝与现行干部考核任用、政绩评价体制有关。但是,广东的维权律师唐荆陵认为,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就是政府不对民众负责:
“政府不是对百姓负责的。不论是中国的基层政府也好还是中央政府也好,对公民的意见都反应得很慢。因为一个是没有言路自由,再一个是从政治权力的来源上讲又跟选民离得很远,所以很难反映选民的意志,政府是在信息失真的情况下决策,加上官僚的一些利益跟群众利益已经对立得比较厉害了,他很难违背自己的利益。”
在唐荆陵看来,中国的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他举例说,新疆克拉玛依1994年的大火中,一位官员在大火烧起来时,不是先让在场的几百名学生逃生,而是高喊“让领导先走!”最终造成300多人死亡,而领导们都安然无恙。
湖北维权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则认为,基层官员漠视民众疾苦,其根源在中央政府:
“正是因为中央政府追求一种所谓表面的稳定、表面的和谐,地方官僚才不得不对群众采取拖、压、骗、哄这样一些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他的乌纱帽。”
《\x{77ad}望》上的文章还分析说,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中,“仇富、仇官、仇不公”是人群的情绪基础,随着事件升级,大量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情绪激动,主动参于他人的维权活动。唐荆陵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说法持不同看法。他认为,这些看似和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的参与者其实都是有着直接关系:
“因为比如说城关打死人,他打死的是基层百姓,发怒的也都是下层的百姓,因为现在百姓已经把这个问题看清楚了,就是如果一个百姓遭遇这种危害的时候,他不站出来的话,那么将来这种事情可能会落到他的头上。所以说这些人不是无利害关联,是有利害关联的。”
《\x{77ad}望》新闻周刊上的文章还提到,虽然自上而下都认为现在是“矛盾凸显期”,但不少地方又苛求基层“不能出事”,不发生群体事件,无大规模上访,无人进京上访就叫“稳定”,评价干部能力和政绩也以此为重要指标。所以,基层就不敢主动向上暴露问题、讲真话,拼命把负面消息压住,把上访的人拦住,“稳定”变成了一种“社会控制”。
文章最后提出,干部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小抓大,树立公信;二是与群众做换位思考;三是要相信群众,将事实真相尽早说,说详细,说清楚。不过,唐荆陵则认为,要做到这些,必须有制度作保障:
“他讲的原则从抽象上说都是不错的,但是原则必须有政治上的保障,如果没有政治上的保障,就比方说地方官员的任命和自己的利益跟普通百姓的利益不挂构的话,他恐怕还是很难把自己的位置座到百姓这边来。”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