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总局四月十一日发出通知,规定各地电视台在报道国际新闻时,不得擅自使用外国电视台的素材,引起海内外的关注。中国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对此解释说,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新闻来源的准确性。同时,中国新闻出版署的官员表示,中国对公民订阅外国报刊没有限制。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中国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通知表示,有一些国外通讯社和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向中国地方电视台推销国际新闻素材,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通知要求各地电视台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这一规定颁布后,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关注。
对此,中国广电总局和中国新闻出版署的官员星期二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有外国记者问“明显的政治意图”是什么?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解释说,外界对这个通知的理解不准确,有关通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新闻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保护知识产权。
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表示,在中国,侵犯外国电视台知识产权的现象确实非常严重。
马晓明表示,有一些中国电视台和外国电视台签订协议,但类似的协议由政府严格控制。广电总局的通知强调,各地电视台必须统一使用中央电视台的国际新闻节目,胡占凡对此则解释说,这并不表示有什么政策上的变化,只是要加强管理。
原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焦国标认为,广电总局的解释没有道理。
在星期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记者询问外国报刊在中国发行的问题。中国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柳斌杰表示,外国报刊可以通过和中国机构合作进入中国,但必须经过有关机构的审批。而中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由订阅世界上所有的报刊图书,没有限制。焦国标表示,这不是实事。(录音)
中国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柳斌杰还表示,在中国少见外国政治和宗教类的报刊图书是因为中国需求量小,而对科技和经济类图书需求量大。焦国标认为,中国进口外国报刊图书受到严格的控制,并不是市场行为,所以不能用市场需求少来解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