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公約和人大代表被免職


2005.10.24 00:00 ET

中國的十屆全國人大第十九次會議正在舉行,國務院提請審批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四名人大代表星期天在會上被免職,其中三人曾是副省級官員,香港文匯報稱,他們涉嫌犯罪.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的報導.

香港文匯報星期一報導,在北京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十九次會議上,總理溫家寶提請審議批准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據瞭解,公約共七十一條,確立了預防、刑事定罪與執法、國際合作、資產追回、履行監督五大機制,規定締約國就腐敗犯罪的查處進行國際合作,包括引渡、司法協助、移管被判刑人、移交刑事訴訟以及執法合作等,並對跨國流動的腐敗資產追回提供合作與協助。作爲國際法律文件,該公約爲中國逐步解決查辦涉外腐敗犯罪案件中調查取證難、人員引渡難、資金返還難”等問題提供了國際法依據。

據悉,該公約獲批准後,中國有關部門將盡快修訂相關法律以便與公約相銜接.研究中國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王友金教授表示:如果這些修改必須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話,那修改的時間會較長,如果是地方或單行法規都可以很快進行修改.但過去經驗來說,聯合國公約有很多是和中國法律衝突,要修改,在過去的經驗來說是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於2003年由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中國也於當年簽署了該公約。另據介紹,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經同意,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適用於當地。

在審議反腐公約的同時,十屆十九次會議傳出了四名人大代表涉嫌違紀或犯罪,分別辭去或被免去代表資格的消息。

自行提請辭職被接受的是海南省的全國人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厚宏.文匯報稱,他因違紀而辭職.被罷免的兩名省人大代表分別是安徽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湖北發改委副主任馬榮華.文匯報稱,兩人涉嫌犯罪,其中馬榮華收受了賄賂.至於王昭耀,他是前安徽阜陽市委書記、副省長、省委副書記,安徽新聞媒體報導了有關罷免的消息,但對於他的涉嫌犯罪行爲語焉不詳。

另一名被撤職的是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維席.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宣傳處李處長對記者表示:他是工作上有一點問題,與現在沒有關係,是在淮南時的問題。陳維席二零零三年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之前是淮南市市委書記,上星期有消息說他因爲涉嫌貪污受賄,日前已經被撤職雙規,也就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星期一,淮南市人大常委會在接受查詢時表示:中紀委有一個材料,省人大常委會給我們一個函,主要是工作嚴重失職,有沒有涉及經濟問題,貪污腐敗,那就沒有,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中紀委的文件媒體沒有報導,何時報導我不知道,中紀委何時下達的文我不知道,是省裏傳達的,省裏是十月份下的函,至於決策錯誤造成哪些後果我不好在電話裏跟你講。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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