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04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1萬多人
2005.03.09 00:00 ET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賈春旺9號向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所作工作報告說,當局2004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1萬多人,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千5百多人。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道。
法新社在報道上述消息的時候,特別提到中國過多使用死刑、非法拘禁、刑訊逼供、以及動輒使用“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等問題。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指出, 中國過多使用死刑的情況並沒有積極變化: (錄音)
劉青說,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的現象仍很嚴重: (錄音)
劉青說,所謂“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千5百多人”的說法是個“笑話”,因爲在中國,侵犯人權的事例不是數以千計,而是數以萬計。
這位人權活躍人士在談到中國政府所使用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時說,在以言論罪方面,當局的尺度看來比過去有所放寬,但是批評政府仍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錄音)
西安市居民馬曉明表示,他認爲,當局雖然常搞嚴打,但對貪贓枉法的官員的懲治力度仍然不夠: (錄音)
馬曉明說,去年以來,公民因政治原因遭到打壓的情況比以往還要嚴重一些。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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