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改罪犯假释规定

北京市就《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为因伤害家庭暴力施暴者而被判刑的女性罪犯,提供了获得假释的机会。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在中国,属于杀人、抢劫和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罪犯,因为社会危害性大,一直被排除在假释范围之外。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消息说,在北京市监狱关押的女性杀人犯中,约有10%是因为家庭暴力杀人。这次,北京市对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即因为家庭暴力杀人的女犯人,可拥有获得假释的权利。对北京市修改有关假释的规定,美国东密歇根大学犯罪学副教授曹立群评论说:(录音)

那么什么是对监所在押犯的假释呢?目前旅居美国的开业律师叶宁介绍说:(录音)

新华社的报道援引国内相关人士的话说,允许对因家庭暴力杀人的女犯假释,主要是考虑这些罪犯只是因为不堪忍受丈夫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又找不到司法救助途径,不得已以暴制暴而导致犯罪。曹立群教授对此认为,这类因家庭暴力而杀人的罪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假释可能获得更好的改造效果:

叶宁律师对此表示赞同,他说,因家庭暴力杀人的女性罪犯,一般并非故意杀人,还有的是因为使用防卫手段过当而导致犯罪,因此应该与其他恶性犯罪相区别:

谈到美国法律在这方面如何处理,叶宁律师说,美国在法律条文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录音)

曹立群教授最后补充说,虽然北京的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但他同时认为,中国在全世界是死刑执行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应当引起中国政府的重视。曹教授希望中国能够逐渐减少死刑执行率,并最终废除死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