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石油案维权人士冯秉先被判刑三年(带图片)

陕北石油案维权人冯秉先星期四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冯秉先当场表示要继续上诉。其家属认为此次审判蔑视法律,立志用此案作为中国法律的试金石。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柯华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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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石油案维权人士冯秉先。照片来源:博讯网 boxun.com

因维护陕北油田投资人利益而被地方当局拘捕的冯秉先星期四被靖边县级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三年徒刑。他因参与两次“诉前对话”而被当局定性为组织策划者,是整个案件的首要分子。冯孝元、王世军被定为积极参与者,判处两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当日释放。孔玉明病危中止审理。

之前,法院并没有告诉辩护律师莫少平和被告家属确切的宣判时间,所以宣判时莫律师没有到场,而冯秉先的儿子冯彦伟刚好去法院打听情况,才能到场旁听。在场的除冯彦伟外全是政府相关部门职员。冯彦伟星期四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宣判书的第一部分其实就是公诉书,然后是公诉人提供的一些证词,都是公安机关对好多的投资人,包括参与两次上访事件的人的一些笔录。在一尺多厚的笔录里面,他们只是用其中的某一句话,断章取义,拿出来作为证据。完全不理会莫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词。”

陕北石油案开始于03年。 当时,榆林市和延安市政府强行收回通过招商引资由民营投资者开发的5千多口油井,导致千余家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受到侵害。冯秉先等民营投资者不断上访要求得到合理赔偿。05年10月,冯秉先被逮捕。记者没有打通莫律师的电话,不过莫律师曾在辩护书中说:冯秉先并没有被陕北油井投资者推举为“总代表”;两次“诉前对话”是诉讼代表经讨论集体做出的决策,而非冯秉先组织、策划和领导。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冯秉先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两次“诉前对话”没有围堵和冲击,扰乱市政府和省委正常工作的严重情节,更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冯彦伟告诉记者:“他们在听审过程中没有经过辩论。就是说莫律师的辩护,他们没有反驳的余地,他们就选择不反驳。”

冯秉先的未婚妻曲建平告诉本台记者,他们曾咨询过很多律师,都说冯秉先的情况不构成犯罪。所以当她听到审判结果时,感到非常震惊:”现在不仅判有罪,还判这么重的刑,尤其是对一个60岁的老人来说,冯秉先的身体现在基本上已经达到极限了。他现在这种做法不仅是一种报复,简直没有人性。” 曲建平还说,虽然感到震惊,他们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检察院起诉时,检察官就曾公然告诉他们,不用找律师,找律师也没有用,该咋判就咋判。等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也派人通过私人渠道劝辩方家属不要接受媒体采访,不要找律师,冯秉先肯定是判三年了,再挣扎也没有用。

法院还没起诉,冯秉先就被认为有罪,起诉时法院又不理辩方律师的证据证词,而公诉方也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出来,所以曲建平和冯彦伟都认为此次审判纯粹是蔑视法律。而冯秉先也在当庭就宣布要继续上诉。曲建平说:“我们到了今天已经不计代价,不计损失,也不去计成功失败,能否翻案。我们现在所想的就是用我们自身的经历一步一步去检验一下中国到底有没有法制,中共中央所说的依法治国到底是一句真话还是一句假话,到底是政令不通,还是从上而下根本就是不看重法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柯华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