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衆院敦促北京恢復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


2006.04.27 00:00 ET

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通過一項決議,敦促北京司法當局恢復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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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師。照片來源:高智晟提供

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以421票贊成、零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的這項決議,敦促北京恢復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並清除一切阻撓律師行使維權職責的障礙。決議還呼籲中國更改現行法律和司法實踐,使其符合國際標準。

北京市司法當局顯然是出於對高智晟律師的維權活動的不滿,在2005年11月初,勒令他的律師事務所停業整頓的。

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發言人封從德認爲,美國國會衆議院星期三的決議是一個重要表態:(錄音)

中國要讓自己的法律法規符合國際標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限制互聯網和其它媒體上的言論自由的法律法規、限制宗教自由的法規、以政治標準干預結社自由和公民社會的做法,統統應予終止;

《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表示,中國的司法制度與國際標準不相符合之處主要在於:司法不獨立、有法不依:(錄音)

這位學者兼維權人士表示,當局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侵權行爲,是對所有法律從業人士的威脅。

“人權觀察”亞洲分部高級研究員斯皮格爾表示,中國應當撤銷妨礙公民自由的法律法規:

“中國要讓自己的法律法規符合國際標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限制互聯網和其它媒體上的言論自由的法律法規、限制宗教自由的法規、以政治標準干預結社自由和公民社會的做法,統統應予終止;中國雖然簽署了有關廢除酷刑的國際公約,中國有關‘酷刑’的定義還有問題,刑事拘押過程中的酷刑仍然存在。中共各級黨組織的法制委員會的存在是對法治的掣肘。”

記者在北京時間27號晚間多次打通高智晟律師家中的電話,但電話信號好幾次都是在第一響之後戛然中斷。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楊家岱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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