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佔果園耕地 法院逾期不判


2005.09.01 00:00 ET

遼寧省大連市紅旗鎮棠梨溝村去年發生了強佔果園耕地事件,涉及面積二十多萬平方米. 對此案,市中級法院審而不判,逾期四個多月.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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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北京郊區的果農在自家果園收穫蘋果。法新社照片

距離大連市城區只有三公里的大連甘井子區紅旗鎮棠梨溝村南溝,面積約三十萬平方米,山坡和緩,植被豐茂,風景優美.二零零三年到零四年間,這裏的環境遭到了破壞.法制日報消息說,紅旗鎮前任黨委書記姜明祥的兒子和現任鎮長於敏的弟弟於盛等人,在沒有獲得任何批准、辦出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佔地,興建工業小區、廠房、辦公樓.對此,棠梨溝村羣衆不斷舉報.但是,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半年後纔對佔地者罰款四萬五千元,隨後進行所謂手續補辦,使違法佔地合法化.

在棠梨溝村有一幢別墅的楊衛光星期三對本臺表示,他和其他村民代表在多方反映未果的情況下,先後向區,市兩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大連市甘井子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區法院敗訴,上訴市中院逾期至今未判

就此,記者打電話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室曾接待過楊衛光的姚主任瞭解情況,他說:我不記得了。

對此,楊衛光說:他當時讓我們等,現在全卡在市中院這兒了,所有部門我們一去反映情況,他們就說,判了再講.但不能賴法官,他說上面不同意他的判決,只能擱置

棠梨溝村果園和山林被損毀,山坡被挖掘得到處岩石裸露,渣石遍地,涉及二十多萬平方米的山林耕地,但是農民的損失卻沒有按照法律政策給予補償.星期三,村民遲金蘭對本臺表示,廿多名依靠承包集體土地、種植果樹爲生的果農,生計立刻受到了影響:只賠三萬元,無法生存,強遷,把大部分人都迫跑了只剩我們兩戶

這起非法佔用農地案件發生時,正值國務院對土地市場展開大力整頓,法制日報當時曾作了兩次報導,但沒有後續跟進.楊衛光對本臺表示:記者被命令要求謹重報導,並且要得到被報導方同意後才能發表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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