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得知郭飛雄案退查 郭飛雄被轉押瀋陽
2007.01.22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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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消息,1月22日下午,郭飛雄的太太張青從廣州市公安局預審科得知,郭飛雄案1月19日已經從天河區人民檢察院退回廣州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張青同時得知,郭飛雄已經於1月20日被“移送轉押”到遼寧省看守所。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
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留,9月30日被逮捕。
郭飛雄的太太張青1月22日在廣州家中接受採訪,談她當天下午從警方得知關於郭飛雄案的最新情況。
張青說:“今天中午一點鐘,廣州市公安局預審科一個姓陳的警官打電話給我,讓我去一趟,說有關楊茂東案件的情況要向我宣告,要見面說,叫我兩點鐘去。我就去了。
他說元月19日,廣州市天河檢察院就把楊茂東的案件退回了廣州市公安局,說是要補充偵查,期限是一個月。我從他手上要了這份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退查的文書,我叫他複印一份給我,他先是答應給我複印。後來他進去,(出來)又說不能複印給我,所以我只是看到了(文書),上面有楊茂東的簽字。
...這次是公安系統正式找我,說‘我來告訴你,你弟弟要判五到八年’。我當時說‘你們可以做,但只要不怕社會輿論
他馬上就跟我講‘在元月20日,爲了偵查需要,將楊茂東本人移送轉押到瀋陽去了,現在關押在遼寧省看守所’”。
2005年,郭飛雄先生曾經因爲參與太石村維權事件,被警方關押過三個多月。2006年他三次當着警方的面被毆打。2006年八、九月間,他又參與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營救。
郭飛雄這次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逮捕”,據知情者說,涉案出版物爲《瀋陽政壇地震》一書。
聽到郭飛雄被“移送轉押”到瀋陽的消息,他的太太張青說:“我當時覺得很喫驚,怎麼這麼快會轉到瀋陽去了?在十五、六日的時候我們打電話問了天河區人民檢察院,我說‘因爲有遼寧的人找過他的姐姐和他的哥哥,是不是把他的案件要轉移到那邊去?’他們這邊很堅決地說‘沒有這回事’。我就問他,怎麼會這樣子呢?他說是爲了重新偵查。這次補充偵查的期限是一個月,我看到那上面寫着,這期限之內,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也就是說可以要求取保候審,我就在今天兩點多鐘的時候,同時交了一份取保候審申請書”。
張青這是第三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前兩次得到的回答都是“不予取保候審”。
得知郭飛雄被移送轉押到瀋陽,他的姐姐、住在湖北的醫生楊茂平說:“我對瀋陽這個地方非常恐懼,那是個冰天雪地的地方。任人擺佈了,想弄到哪兒,就弄到哪兒。”
楊茂平說,1月13日曾經有警方人士找過她。她說:“就是那個女的找的我,她說是我們當地公安局來找我,聽她一口遼寧話,我當時很詫異。
他們通過單位來的,我也沒有經驗,按經驗我應該看她的身份證,我什麼都沒有看。我們單位找過我一次。這次是公安系統正式找我,說‘我來告訴你,你弟弟要判五到八年’。我當時說‘你們可以做,但只要不怕社會輿論’。
她說,我弟弟在2001年有一個非法經營的事情,我說‘爲什麼那時候的事情扯到今天來呢?’她說‘你不相信公安系統,你要相信檢察系統。’我說‘要是在一年前,你們說什麼我都相信,但是這一年發生在我們家裏的事情太多了,我怎麼相信?’我說‘你看,我弟弟在家門口被打,在火車上被打,被指責是假(火車)票,這都好像沒有法律來管,都沒有法了,沒有檢察機構了,我還相信誰呢?’我還說‘聽說在虐待我弟弟’。
第二天,我另外一個弟弟說‘聽說楊茂東的案件被轉到瀋陽,瀋陽兩個人來找我’,他問我要不要見,因爲當時我弟弟不是太想見他們,就沒有再見。
我母親死的早,是我把我弟弟養大的。我現在覺得呼天無助啊。”
郭飛雄的代理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律師說:“現在只是他太太通過公安機關跟她來講的這個事情。因爲我們前一段時間跟廣州天河區檢察院曾經聯繫過,他說不可能移送。
像這種東西當然他應該可以跟親屬說,但是按正常規範來講,因爲我們是作爲郭飛雄的律師,他應該跟我們先通報這個情況,就是像‘根據什麼規定,我們將這個案件移送什麼瀋陽那邊的司法機關’,現在他們沒有跟我們通報這個情況,只通知他親屬。”
問:“你們準備做些什麼?”
答:“從律師這個角度,我們要進一步跟廣州那邊司法機關覈實這個事情,完後再定。”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