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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省儋州市两位中学老师因不满市政府搬迁中学高中部的决定,在网上编写山歌词,嘲讽政府决定,结果被公安以涉嫌对市领导人身攻击、诽谤领导名誉为由,行政拘留十五天。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今年早些时候,海南省儋州市教育部门宣布,要把儋州那大二中的高中部迁到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由于搬迁过去的老师和学生的那大二中的身份不能得到保证,此举遭到家长和搬迁师生的强烈反对。
7月22号,那大二中的两位姓刘和姓李的老师用当地地方民间艺术方式山歌的形式,在网上贴文《大家唱儋州教育歌》,歌词用儋州方言编写,几十名网友也以山歌回复。内容大意为担忧迁校会影响学校发展,暗讽当地官员。歌词中有当地粗话,儋州市一名付市长和教育局长的名子也隐藏在字里行间。7月27号,两位老师被警方以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为由,行政拘留十五天。
儋州市官方的这一举动在网上引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有的说这是“文字狱”。中国知名的维权律师浦志强表示,儋州市官方的这一做法很不妥当:
我认为在网上发表观点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应该牵涉到用法律制裁的地步
“不能简单地把它看成是针对某个个人的行为,更准确地说是体现了一种对政策和公共权力的不满意,我个人感觉这样做是不妥的。”
浦志强还认为,儋州市那大二中的师生对搬迁已经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官方对这些反对意见不能妥善地对待,反而对两位老师进行制裁,确实是太过敏感:
“我不认为表达一个对于公共权力和某个政策的意见,包括对某个官员说一些脏话 -- 我们还天天骂中国足球队的教练呢 -- 为什么那么敏感。毫无必要这样敏感。”
最近中国媒体报道了一系列因为发表批评政府官员的文字就被打入牢狱的事件。最知名的是重庆公务员秦中飞写了一首《沁园春-彭水》的诗,讽刺当地官场,被当地政府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罪名拘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抨击彭水诗案为“文字狱”。现在秦中飞已经获释,并得到国家赔偿。
另外山西稷山县三名科级干部把反映县委书记的材料整理成文,寄给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调查,但结果他们中两人被以“诽谤罪”判刑。在中国,因为用文字表达对官权力的不满而招致牢狱之灾的案例不胜枚举。上海作家李剑虹告诉本台,即使有的人在网上进行批评时说错了话,也不应该到受法律制裁的地步:
“我认为在网上发表观点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应该牵涉到用法律制裁的地步。即使是网友传播一些没有经过证实的消息,我觉得当局也只需要辟谣,发布已经证实的消息就可以了。”
李剑虹还说,在儋州山歌案中,如果被讽刺的官员认为山歌对他们有人身攻击,也应该由他们个人向作者提出诉讼,而不应该由公权力进行公诉:
“比如说认为他涉嫌人身攻击的话,被攻击的人可以走法律渠道,以诽谤罪等用法律追究责任。但是在当事人没有主张之前,公共权力不应该这样直接介入吧?”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