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正在起草一个新的劳动合同法,以取代过去的劳动法和合同法中有关劳资合约的规定。不过,这个正在起草的草案,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中国正在就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各界的意见。目前这个法律草案受到了近二十万条意见。中国媒体报道说,这是自1954年中国制定新宪法以来,立法部门就单一法律收到意见最多的一次。
现居法国的中国劳工通讯编辑蔡崇国介绍说,许多意见针锋相对,争论相当激烈。 (录音)
作为中国劳资双方行事的准则,新的《劳动合同法》将规定劳资各方的法律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媒体报道说,在上海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一名外资企业协会的代表表示,如果这个法律草案获得通过,外资将会撤出中国。
引起资方强烈反对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中第五条第二款的条文,其中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当经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才能生效。
英国的中国商会负责人吴克刚博士表示,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运作模式,应该由企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制定,如果由工会参予,企业将无法运作。 (录音)
不过,常年关注中国劳工状况的蔡崇国并不这样认为,他表示,在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的条款,而且多年来行之有效。 (录音)
有报道说,上述引起争论的条款最后可能会被修改,将必须交由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事宜具体化。蔡崇国认为,目前中国有关工人权益的法律已经很多,问题在于这些法律并不能得到真正贯彻实施。 (录音)
蔡先生表示,中国真正需要努力的是在法律执行方面下工夫,这需要司法体制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而工人组织工会等其他政治公民权利的落实,以及新闻监督等关键因素,也都是中国政府目前不愿意面对的问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