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在体制内外引起深入的讨论。如果说中国应当采纳一些社会学家的建议,以户籍登记制取代现行的户籍审批制,那么将“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作为户籍登记的条件是否合理?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思路?美国托莱多大学荣誉退休教授冉伯恭和网络杂志《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就这些问题作了一场讨论;本台记者杨家岱主持了他们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