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湖南钨矿职工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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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临武县东山钨矿的500名职工公开检举揭发该矿在2004年的改制中,由于官商勾结,欺骗职工,使得股份制改造实际上成为国有资产私有化,把开采国家战略物资的矿山低价转让给个人所有。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东山钨矿职工的这封检举信发表在美国的中文网站博讯。信中说,东山钨矿具有日采选矿量达150吨,是临武县的重点国有企业。2004年,该矿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出示给职工的协议书中说,东山钨矿矿方以资产出资作价120万元占10%的资产股。

但是在同一天签署的补充协议中说,东山钨矿所占的10%的资产股却变成了债务股,以由乙方承担东山钨矿债务的形式全部转让给乙方,使乙方完全占有了原东山钨矿100%的股权。而这个如此重要的补充协议根本没有出示给矿山职工,全体职工都被蒙在鼓里。

揭发信还说, 这次改制中的协议内容,特别是补充协议的内容被刻意隐瞒,根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经过职代会通过。

英国布鲁奈尔大学的经济学学者刘芍佳说,没有经过职代会通过的国有企业改制是无效的:

“因为这是当时的经贸委和现在的国资委都有严格规定的,在2002年以后都是这么规定的,就是说任何的改制都必须经过三方的同意,一个是政府,这是肯定的;另外要经过两方的同意,一个是银行,还有一个是职代会。只有两方同意的情况下,你才能够进行改制,否则的话,你不能进行改制。像他这样揭发提到的,要是没有通过的话,肯定是无效的。”

东山钨矿职工的揭发信还说到,企业改制协议没有经过上级主管职能部门通过,协议书上也没有国资部门的签字盖章。另外,信中提到,东山钨矿资产评估仅有县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而县资产管理部门没有矿藏评估的资格。本来资产高达几十亿元的东山钨矿,评估报告中严重低估仅为1200万元。

据揭发信透露,协议中的乙方代表之一、也就是现在的矿主是朱锦辉,他是已经被双规的原郴州市市委副书记曾锦春的亲属。东山钨矿所属的临武县属于郴州市管辖。刘芍佳说,东山钨矿的不规范转让显然是官商勾结所致:

“郴州市当时政府就是一个腐败窝,现在从市委书记到工商部长都一窝端下去了,上百人呢,所以我觉得,这个是当时还没有揭发出来的案子的延伸,它肯定是一个不规范的操作。”

现在旅居美国的时事评论人士方觉曾经在1990年代在中国亲身经历过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他说,象东山钨矿这样非法的改制在中国普遍存在。他认为原因之一是政府改制政策的错误:

“这个改制政策必须建立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但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改制是建立在官商勾结的基础上,建立在暗箱操作的过程当中的,是非常不公平的。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等于是送给了私营企业主,然后由私人企业主用巨额的贿赂,又去填补有关政府官员和有关国营企业负责人的腰包。”

方觉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另一个原因是职代会形同虚设:

“虽然从法律上讲,这个职代会是要监督改制过程的,而且改制协议需要由职代会通过,但是,中国的职代会在国营企业当中普遍只是摆设,其性质和工会差不多,就是说职代会并不是国有企业最终的决策人,只是最后的一个举手机器。”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