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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党委和纪委无人监督”。中共党内现在似乎正在就这个问题寻找出路。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周刊最近有文章透露,中共正在试点设立专门监督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委员会。但是有学者认为,中国设立共产党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虽然可能比纪委有效,但终究不是解决中国社会腐败等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
《学习时报》上这篇题为《十六大以来的纪检体制改革》的文章说,2004年1月,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在党代表大会内设立了监督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代表大会决定的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委员会可以组织党代表大会对党委和纪委委员进行投票。如果不称职票超过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一,该委员就应该辞职或被责令辞职。另外,监督委员会还可以向党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学习时报》上的文章作者说,这一制度的设计,是试图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对纪委的职能进行补充。
中国的民间研究机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告诉本台说,这样的监督委员会多一个比少一个好:
“这个东西应该说是一个制度创新,它首先的前提是要让代表大会活起来。代表大会如果5年开一次会,什么东西也没有,可能就改成年会,监督委员会就要向每年的年会汇报工作。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监督委员会会有一定的权力。党内等于是多了一个监督的,从制度来讲,多一个监督的比少一个要好。”
据李凡介绍,四川雅安市目前正在试点搞党代会的常任制。中共各级的党代表大会是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而雅安市则试点每年都召开一次党代会。李凡说,在这个前提下,设立监督委员会才有意义。李凡也同意文章作者的意见,就是监督委员会与纪委的职能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发生交叉重叠甚至冲突。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如果说党章当中明确规定,各级监督委员会由各级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这样它就有了相对独立于党委的权力,基本上符合中共党章现行的制度架构
现在旅居美国纽约的方觉曾是中共体制内积极倡导政治改革的人士。他说,现在的纪检部门一是无人监督,二是他们的一些做法,比如对官员的双规,也就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检讨问题,是违法的行为,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只有司法部门才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所以,方觉建议,取消纪委,由监督委员会取而代之:
“中共的各级党委,从中央到地方以及乡,都可以设立监督委员会,取消纪检委。(记者:‘你觉得纪检委和监督委员会有什么区别?)纪检委的职责比较狭窄,主要是防腐败,而中国的问题不完全是腐败问题,还有很多象党内派系林立,纪律涣散等,这些问题纪检委都没有办法管,监督委员会就不一样了。”
方觉认为,设立监督委员会要比现行的纪检委更为有效地监督党委:“如果说党章当中明确规定,各级监督委员会由各级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这样它就有了相对独立于党委的权力,基本上符合中共党章现行的制度架构。”
尽管方觉和李凡两人都认为,设立监督委员会是一个实行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但他们也同时感到,这并不是一个解决当前中国政府和执政党面临的腐败问题和其他问题的根本途径。李凡说,最终还是要放开党外监督:
"必须要有媒体介入,要有群众介入,要让大家广泛地介入才行。”
方觉则呼吁中共引进民主机制,实行多党制和民主选举。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