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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纸包子”假新闻案发生之后,中国有关各方和相关学者就如何“阻击恶意炒作虚假新闻的行为”纷纷献计献策,这其中的计策之一就是呼吁新闻立法。下面是本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播出的虚假新闻“纸包子”的始佣作者訾北佳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新闻立法能否管得住从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党的新闻工作者”转变成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从业人员”中有人将来步訾北佳的后尘?中国资深媒体人士王甘琳表示:
“中国新闻本来早就应该立法,新闻立法以后包括假新闻,假记者等等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现在没有新闻立法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追究它的职业道德。”
不过,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星期四发表新闻稿,批评中国政府插手“纸包子”假新闻一案,认为处理该案的人应该是新闻机构的编辑和管理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力丹针对“纸包子”假新闻一案表示,“假新闻就是职业道德问题”。湖北省《咸宁日报》新闻部副主任柯敏对此表示赞同:
“长远来说没有帮助,短期来说有点帮助。假新闻不是中国一个国家有,所有国家都有,有轰动事件的假新闻。还是自身的新闻道德 ,自身的素质,有些新闻工作者自身素质不够完善,长期来说就没什么效果了。”
尽管就假新闻应该怎么管这个问题,存在新闻立法和提倡职业道德约束两种意见,王甘林和柯敏两位工作第一线的新闻工作者都表示,新闻立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新闻自由和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柯敏认为:
“新闻工作者的自由,人身安全在采访当中没有保障,这方面我觉得还是存在,假新闻可能一时,现阶段危害了国家的安全。长久来说还是要保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安全方面还是要新闻立法。 ”
柯敏说“纸包子”假新闻案涉及到国家安全是指它与近期国内外纷纷报道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关;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使中国内外的民众开始担心盛到碗里的,端到桌上和吃到嘴里的中国食品是否安全。 这可能导致中国社会恐慌,国际社会拒绝“中国制造”。
王甘琳对于新闻立法这个问题也认为,其焦点应该落在保护新闻自由和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两个方面:
“因为做假新闻毕竟是少数,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新闻没有立法,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得不到保护,记者被打了算什么?算民事纠纷吗?执法人员被打了就是防碍执行公务了。如果记者被打了那算什么?”
真实,是新闻报道的生命;假新闻会使媒体丧失存在的基础--读者的信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姚泽金表示,要想更好地规范新闻,应该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那就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