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取新措施禁止干部及其家属经商
2005.04.19 00:00 ET
中共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重申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不准经办企业牟利。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据《四川日报》消息,中共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联合通知指出, 中共中央作出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后,四川省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干部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损害了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重申,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不准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领导干部不准非法干预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不准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准从事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经营、国有资源和资产转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条件。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上海的经济分析人士陈乐波认为,中国政府官员和家属经商,往往导致权力和国家资源的滥用,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陈乐波说,(录音)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和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有关从业规定,不准放任、纵容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从事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领导干部要将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落实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的情况,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对此,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评论说,(录音)
通知说, 对违反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在职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责令其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在职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将领导干部落实以上规定的情况列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对此,胡平评论说, (录音)
去年10月,深圳市有关部门曾下达文件,组织全市学生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时差七小时》。此后,李意珍被指滥用职权。多家媒体披露,李意珍女儿拥有三家公司,七百多万元人民币的股份。而李意珍仅仅向公众致歉,他在深圳官场的位置并未受到影响。
胡平认为,这件事反映出,要求官员自己、及其家属自纠自查违规行为的措施是无效的。在中国,官员及其家属违规经商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