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待遇低导致“民工荒”

中国华南地区出现“民工荒”,单是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急缺劳工一百万。有分析指出,劳工待遇低、工作条件差是企业难以雇到工人的关键。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香港的《亚洲时报在线》星期三报道,目前中国华南地区出现的所谓“民工荒”,并非没有民工,而是因为那种低价的工资待遇和恶劣的劳动条件使民工不愿意就业。企业老板不善待工人,任意侵害工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企业人手不足,是企业自食恶果。

报道举例说,在广东省东莞市,一般制造企业工作时间是每天10至12小时,一周只休息一天。一线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是600元至700元,其中还包含了加班费。劳工每月工资能领到800元的企业,根本就不用为找不到民工而发愁。那些招不到劳工的工厂,是因为用工行?不规范、工人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老板任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

广东深圳与东莞一带流传这种说法:“工厂赚的是工人的血汗钱”。那儿的民工每天要干14到16小时的活,而且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终日在高温、潮湿、充满有毒害气体的环境里劳作,但每月平均工资只有400-600元钱,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这样,工人的几个“血汗钱”也时常被厂方拖欠。

报道援引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 工人加班时间长,厂方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此外,有的企业还肆意扣押民工的身份证件。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地查处, 但从来没有取得实效,因?用工单位不怕民工走, 低廉的劳动力使用人企业对侵犯民工权益有恃无恐。

旅居法国的中国劳工活动人士蔡崇国就中国许多企业压迫民工的现象说: (录音)

深圳市劳动部门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在深圳的外地劳务工超过600万人,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普通劳动岗位,大多从事第一线的生产服务工作。部分企业靠尽量减少工资成本、降低员工福利报酬来增加利润。他们不愿与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甚至要工人签署类似“抵押合同”、“生死合同”之类的违法合同。任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也很严重。

报道说,中国劳动部门在执法上的软弱使监管失效。例如,在2004年6月,深圳一家厂方因多次违反劳工法被罚款95万元。但直到现在,该公司老板还没有全部交纳罚金,最终交了50多万元,就不了了之。 在中国,民工依法维护权益的程序非常繁琐。工人与企业发生诸如欠薪等争议时,双方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企业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上诉,一个完整的程式走完,必须经历“一裁两审”。所有程序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企业与工人绝大多数签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工人平均年流动率为30%左右,对工人而言,半年时间无疑太漫长了。即使工人胜诉,执行的问题依然棘手。工人始终处于弱势。蔡崇国指出,老板以人道对待民工最终对企业和社会都有好处: (录音)

报道指出,中国劳动法颁布实施已经有10年,遗憾的是,法制的阳光还没有照在工人身上。中国《劳动法》有关工人工作时间的限制、加班加点的限制、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按期足额支付、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规定,对大多数劳工而言,只是一纸可望不可及的空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