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广东茂名300多名中学生暑假被违规组织到东莞打工,很多学生不堪重负而病倒,其中一名女生因患病毒性脑炎而死亡。如今暑期学生打工的很普遍,但是中国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对他们进行保护,使得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据中国的《新快报》报道,从今年六月份开始,广东茂名市300多名中学生经当地的“华南机电工程学校”介绍后组织前往东莞、深圳等工厂作暑期工。他们每天工作至少11个小时,还要上夜班,经常还要加班,周末也不能休息,每小时工资只有3元人民币。由于高强度劳动,很多学生出现感冒、发烧、哮喘等症状。16岁的女学生梁晓雯病倒在工作台旁,后来医院诊断是病毒性脑炎,不治死亡。目前有关方面还不能断定梁晓雯的死亡是否和工厂的工作环境有关,但是有关方面的疏忽延误了对梁晓雯的治疗。
在广东开业的熟悉劳动法的律师吴群峰告诉本台说,如今很多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在暑假期间打工挣钱,贴补家用:
他们是小孩子,很多都是高中,职高介绍的,有的甚至是学校和单位一起把他们骗来的。他们在劳动安全,最低工资,加班和保险方面都有很多的问题。”
像不能安排长时间的工作和夜间作业,有害作业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个工厂显然违背了未成年工保护条例和妇女儿童的保护条例
但是,象茂名这些未成年工在工厂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损的情况并不少见。吴群峰说,中国现有的法律在保护暑期工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按我国劳动部的一个规定是学生在没有毕业之前勤工俭学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这就不适应劳动法,而是适应民事法,可以直接去法院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劳动局,因为它们管不了。”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的劳工专家刘开明说,目前适用于暑期工的法律主要是中国有关未成年工以及妇女儿童的一些保护条例:
“像不能安排长时间的工作和夜间作业,有害作业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个工厂显然违背了未成年工保护条例和妇女儿童的保护条例。”
根据这些规定,茂名的中学生所工作的东莞普笙塑胶厂既让他们超时间工作,还让他们上夜班,都是违法。但是,这些保护条例并没有涉及到暑期工在工作期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医疗保险等重要方面的保障。 对于法律方面的这些欠缺,刘开明说,政府眼下还没有计划完善法律:
“前段时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的理由就是雇佣的都是学生,是勤工俭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全总认为勤工俭学的报酬也应该不低于最低工资,勤工俭学的学生也应该适合于目前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只是他们不是劳动关系而已。但劳动部门并没有认同全总的这个意见。”
《新快报》的报道还说,按照政府规定,招收暑期工必须获得学生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和工厂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批准,但是茂名的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却没有报批,所以他们组织学生打工属于违规。另外,在这些学生中有一些并没有满16岁,而中国法律有规定禁止招收16岁以下的童工。
中国的外来农民工已经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的诸多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但他们至少还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暑期打工的学生连《劳动法》的保护也享受不到,他们的处境比农民工还差。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