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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法院通过联邦法院网站公布裁决,接受赖昌星提出的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覆核的申请。这意味着赖昌星及其家人可以继续合法地留在加拿大等待司法覆核。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蒂尼,星期四公布了长达80页的裁决。裁决表示,加拿大移民部对于赖昌星如果被遣返回中国是否会面临风险的评估存在漏洞,得出的结论理由不足,因此应该进行司法复核。裁决叙述了今年1月联邦法院开庭审理赖昌星上诉案时赖昌星代表律师和移民部代表律师双方提出的证据。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质疑移民部所做出的"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不会面临风险"的结论,指出,中国官方向加拿大保证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不可信的,马塔斯并质疑加拿大移民部受到中国官方的压力,为尽快遣返赖昌星作出不负责任的评估结论。
在温哥华家中等待裁决结果的赖昌星表示很高兴获得司法复核的机会。
裁决回顾了赖昌星从2000年6月提出难民申请,到失败后多次上诉被拒,再到移民部去年5月展开遣返程序、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以及赖昌星就这一评估提出上诉的全部过程。法官德蒙蒂尼并要求移民部在复核时需要澄清四个问题,包括:移民部长是否在评估展开之前就已经预设立场?对于外国不判处死刑的外交承诺应持什么样的判断标准?如何评估遣返目的地有关酷刑迫害的现状?如果被遣返目的地存在酷刑迫害个案,那么应如何监督并保证被遣返者回去后不会受到迫害?
此前,中国政府多次向加方承诺在赖昌星被遣返后,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但是德蒙蒂尼认为,没有充分证据显示这些保证是有意义或是可信的。
赖昌星表示,他将在近期向移民局申请放宽软禁条件。他目前每天从中午12点到晚上9点半可以外出,其它时间必须待在家里。有法律专家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意味着,赖昌星至少在三两年之内不可能被遣返回中国。
中国政府指控赖昌星及其远华公司走私逃税达八百亿元人民币。赖昌星一家于1999年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后提出难民申请,难民申请在2002年遭到拒绝,赖昌星其后一直在就其中各个环节上诉。2006年5月,加拿大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覆核。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