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网上撰文被判两年 家属将上诉


2006.10.25 00:00 ET

山东网络异见人士李建平星期三被宣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家属对本台说将提出上诉。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据本台了解山东网络异见人士李建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星期三宣判。李建平的妻子续辉拿到了判决书,她当天告诉本台:“判了他两年,今天上午在法庭宣判,还有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电脑、软盘、汇的美元什么的也都没收了。”

li-jianping-150.jpg
照片来源:博讯网(boxun.com)

现年40岁的李建平,1989年学运时曾是上海高自联的发起人之一,被捕前在山东省淄博市经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经常在网上发表评论时政及批评当权者的文章。05年 “六四”前夕,淄博市公安以“涉嫌诽谤罪”将李建平刑事拘留。其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直到今年4月中才开庭审讯,超过半年后至今才宣判。

在接受本台采访时,李建平的妻子续辉还提到判决书的内容,其中涉案的文章从起诉书的31篇减到18篇,有意思的是,其中一篇题为《苏州廉洁神话已破灭,上海还能挺多久》。但是具体哪些内容,又是如何起到煽动颠覆的作用,判决书就完全没有说明:“法庭上只认定了18篇文章,说其它(起诉时)的13篇因为证据不足,就没有认定。然后对他的辩护意见就说,李建平当时不只承认六篇么 ,但是通过人证物证、笔录、还有什么远程勘测、笔录数据什么证明这些文章都是他写的,然后说有这些文章就证明了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性,这种说法很勉强。”

妻子续辉不服这种判决,表示一定会上诉 “肯定要上诉,就连他怎么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从哪判断出来的都没有讲。只是证明这些文章是你写的就已经犯罪了,我觉得很荒唐。”

据了解,除了判决书没有写,当局对李建平的整个起诉到审判的过程,都没有就哪些语句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点进行论证。庭审时李建平本人及辩护律师都曾就此提出追问,法庭不予理会。

一直关注李建平案的大陆《公民维权网》负责人李健星期三接受本台访问时称,这种审判根本是欲加之罪:“既然说他文章存在这样的问题,你必须指出哪篇文章哪些内容存在问题,没有这样的过程。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司法机关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公民推到被告席上,判定你有罪,为啥呢?因为不证就可以有罪。”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中国委员,旅居瑞典的张裕则认为批评李建平入狱,是中国政府近年枉顾法律,肆意打压言论自由的又一证据 :“根本就应该定不了罪,别说根据国际上关于人权的言论自由的管理,就算是根据中国的法律,应该都是很难很难定的,所以他们才拖到现在,可能最后没办法上面压力大。这比以前严峻多了,特别是最近一年来,原来即使从文革以后,纯粹写文章被判刑的是极少的,今年才判的有李常青、李元龙、杨天水、现在就是李建平、还有郭起真,完全是言论罪。”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