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作家廖亦武被剥夺出国权

中国知名的自由诗人、作家,独立中文笔会成员廖亦武最近第八次向重庆公安部门申请护照,第八次遭到拒绝,理由是他出国后“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形象造成重大危害”。目前他已委托律师提出行政复议。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华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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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作家廖亦武。照片来源:博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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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廖亦武激情朗诵1989年6月4号“天安门事件”发生后他自己创作的长诗《大屠杀》。正是由于这首广为流传的诗作,以及随后不久他编剧和主演的诗歌电影《安魂》,他被判入狱四年。

尽管这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现在的廖亦武仍然深受影响。从2000年到今年为止,他已经连续八次向他户口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提出护照申请,但是次次都遭到拒绝。最近这一次是因为国际笔会美国分会会长、著名诗人拉什迪邀请他于四月份到美国纽约参加一个重要的作家会议。廖亦武鼓起勇气再次提出申请,但是结果还是一样。不同的是,这次涪陵公安方面给他出具了一个书面通知,说拒绝他的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第八条第五款规定,五种人不批准出境。前四种是犯罪嫌疑人、正服刑的犯人等。第五种人是指“国务院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涪陵公安显然是认为廖亦武属于这第五种人。

事后,廖亦武在《民主中国》网站撰文,详细描述了他的申请护照的经历。他说:“难道我不是一个中国作家吗?难道我做了贼,杀了人吗?难道我把儿女、金钱、黑箱作业送去西方的银行吗?”深感不平的廖亦武已经委托北京的律师滕彪和成都的法学专家王怡为他伸张正义。王怡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说,他们已于6月20号左右向重庆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收到我们提出的这个行政复议,受理或者不受理的话应该在五天之内决定,然后通知我们。他们没有通知我们。” 记者:“那么就是超过法定期限了。” 对。对。对。”

王怡说,根据法律规定,重庆公安方面应该受理他们的申请。而且,他说,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被认为出境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应该由国务院主管机关做出裁定。王怡表示,中国公安部有政策规定,这里所指的“国务院主管机关”就是省一级的国保和公安机关。那么,认为廖亦武出国后会危害国家安全的应该是重庆市公安局。

“ 近年来涌现出来的这批维权人士,为法轮功辩护就会成为打击对象.但是在此之前,参加‘六四民运’ 那帮人呢也是列入了黑名单的.”

“ 他如果拿不出这个来,那我们不从其他人权的角度来讲,从公安部的规定来讲那他就是非法的。如果他拿出了这个东西,那就是说,我们以前都知道中国政府会限制他自己的公民出境,因为政治的原因。但是在以前没有发生过这样一个案子,也没有公安局写一个书面的东西告诉你是属于这种人,如果他拿得出这么一个决定,那就会把这样的一个黑名单从一个程序当中暴露出来了”

被剥夺出国权的不仅仅是廖亦武。在中国有不少人都没有这一基本人权。广西的维权律师杨在新几个月前受在美国的、有法轮功背景的《大纪元时报》记者王文怡的邀请前往美国为她提供法律服务,但是杨在新的护照申请也被拒绝,理由也是被认为出国后会危害国家安全。但是由于公安方面没有出具书面通知,杨在新想打官司,也被法院驳回。但是杨在新并没有放弃。他告诉本台说,被剥夺出国权的主要有两种人:

“ 近年来涌现出来的这批维权人士,为法轮功辩护就会成为打击对象.但是在此之前,参加‘六四民运’ 那帮人呢也是列入了黑名单的.”

杨在新和廖亦武都表示,出国权是一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要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要回他们的出国权。

自由亚洲电台申华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