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家李建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中国网络作家李建平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将在星期三开庭审理这一案件。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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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博讯网(boxun.com)

李建平于2005年5月被拘捕,6月被正式逮捕,后经过几次反复,于3月被山东淄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国维权网的报道说,作为自由撰稿人的李建平,近年在互联网络上发表多篇文章,对中国政府的某些政策,以及某些中共领导人提出批评,淄博市公安居2005年8月以“诽谤”的罪名对他实行正式逮捕,后被检察院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李建平的案件两次被退回补充侦察,而有关案件将于四月十二日,在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

李建平的妻子续晖表示,对李建平的起诉书笼统叙述了了李建平发表在海外的三十一篇文章,攻击中国的制度。不过起诉书并没有指明是哪些文章。

李建平的文章,多发表在海外的中文网站上,记者在海外的博讯和议报等中文网站,查到一百多篇文章,包括一些批评江泽民和吴官正的文章。

中国维权网编辑李键表示,原先以诽谤罪起诉李建平根本不成立,现在的起诉书中仍然保留了有关诽谤的内容。

为李建平进行辩护的北京律师张星水表示,李建平的文章,只是公民言论的自由表达,不应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张律师曾经在今年二月向淄博市中级法院提交“关于李建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案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李建平的文章,代表其个人观点,对中国社会的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法行为提出批评,并没有捏造实事,也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

不过,张星水律师对李建平一案的审判结果并不太乐观。

李建平的妻子续晖表示,在中国,一旦案件由公安局提交给检察院和法院,法院很少能够作出无罪判决。所以她对法院审理结果并不抱太大希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