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记者李元龙被判刑二年


2006.07.13 00:00 ET

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因在网上发表四篇批评政府的文章,星期四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李元龙当庭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有贵州异见人士表示,近期大陆对言论收紧,多名网络异见人士被判刑,但是这不能阻挡他们自由地表达意见。 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道

< 毕节日报>主办的毕节之窗网页照

李元龙被指颠覆国家政权罪,星期四被贵州毕节市中级法院宣判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该案自5月11日开庭后至今已两个多月才宣判,星期四,李元龙的妻子杨秀敏向本台表示:上午开庭时间仅十几分钟,到庭的有李元龙二十几位亲友及朋友。而到庭的当地律师陈胜华没有说一句话,在法官宣判完判决结果后,李元龙本人想自己辩护也被法官打断,匆匆退庭。“他想说,却刚说几句就宣布休庭,匆匆忙忙就走掉了.”

杨秀敏还表示,李元龙十分瘦弱,面色很黄,在法警押送李元龙出去时,他们相互有短暂的交谈。“我就是叮嘱他要多注意身体,要坚强;他也叮嘱我们要多保重之类的话.”

据了解,45岁的李元龙笔名“夜郎”曾在互联网上发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文章。当局指控李元龙在网上所发的四篇批评性的文章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李元龙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建强星期四向本台表示;由于海外国际和人权组织的呼吁,该案在国内同类案件中判的是最轻的,但是,他表示李元龙根本没有罪,判两天都算多。“我们认为这个判决在法律认识上是完全错误的,这些文章只是对执政党提出一些批评,和颠覆国家政权根本就没有关系,不管是判两年也好,两天也好都是错误的.”

李建强还认为,判决结果不是当地法院说了算,案件之所以在审判后两个月才宣判也是因为要等上面的指示。

而近期,大陆当局对言论收得越来越紧,许多网络人士被判刑,对此,一直关注此案的贵州异见人士陈西向本台表示;在世界文明向前发展的今天,中国反而在倒退。“就最近这段时间对这些在网上写文章,这些自由思想者进行一种专制手段的镇压,可以看到当前中共政府对于公民的这种自由思想以及人权的侵犯的确是加大了力度,也就是说整个社会,整个世界向前发展了,他们却反而有所退后,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抱着那种传统的阶级仇恨,为自己的利益做一种所谓全面专政,这还在进行.”

陈西还表示,有良知的公民应当履行自己批评政府的权利,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因为,人民有权利知道真相,这样社会才有进步,尽管有风险也无所谓。“我们就是抱着这样一个主义,为了人权我们无所危惧,我们也经常写一些文章批评政府,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应当履行自己批评政府的权利, 这也是宪法规定的.尽管有各种风险,我们认为无所谓,人类生活在充满光明的社会之中,他们这种捂盖着,或着封锁着让人民听不到真实的声音的做法,我们是极端的反对.”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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